郑风田等:2010一号文件解读(3):农村金融还是难破题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液,今年的一号文件也非常重视农村金融问题,在第三条就是,题目叫“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虽然也有许多新政策出台,整体来看,还是难破题。农村金融一直是中国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棘手问题,农村金融一直是阻碍农村经济活力的桎梏。农村居民想要享受普惠金融服务,看来还得数十年的时间。
目前一号文件有关农村金融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个衔接,一个引导: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
三个优惠政策完善落实: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本地存本地用政策: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
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进一步增加涉农信贷投放。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抓紧制定对偏远地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针对农业农村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搞好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监管。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
农业保险改革: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涉农公司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
涉农贷款要给补贴了?
一号文件规定: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农村保险也给补贴。
近年来农村金融一直没有破题,原因很简单,农民居民分散,又穷。跟分散的小农户打交道,那些大银行那受得了?人手大大地不够。最主要是没给优惠。这次是出真金白银了,对惠农贷款给予优惠贴息。上述几项补贴大餐下来,不知能不能吸引着金融大锷们向农民们多贷些款?当然,要彻底地解决农民金融服务难的问题,还有慢长的路要走。
农民建房也可以贷款了?
文件规定: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加大对兴办农家店的信贷投放。
让农民享受到金融服务,尤其是大件的建房、建汽车与家电,是一项极大的利民工程。对农民建房贷款是一项大的政策突破,怎么形容它重要都不过分。这个政策尤如阿基米德支点,以此可以撬起过去屡撬不起来的农村消费市场。因为农民一生中90%的投资都用在住房建设上了,祖祖辈辈,世世代代,农民建房基本上都得靠积攒。如果农民可以通过贷款来解决建房问题,就可以有闲钱来消费其他了。城市居民早就享受到抵押贷款的好处了,每年还贷一部分,这样就不用倾全力几乎类似不吃不喝来建房了。农民由于受制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房屋不能进行抵押,所以建房靠贷款一直没有支撑。不过各地已进行了不少的试点,突破了政策规定。毕竟对许多地方来讲,这是一个双赢的问题,农民解决了建房难的问题,金融机构也可以有业务了。但一旦出现法律问题,由于物业法、土地管理法都没有相关的规定,处理起来就麻烦了。
合作社有了大喜讯了,可以办农村资金互助社了?
文件规定: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
有关合作社的所有规定中,最大的进步,应该是上述政策中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这是目前为止,合作社发展史上最大的突破之一。合作社通过资金互助,通过融资,为未来更快速地成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什么农村金融还是难破题?
虽然有上述许多农村金融政策,但要想让农村居民享受普惠式的金融服务,还有慢长的路要走。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一直难阻,使农村经济一直处于失血状态。有关农村金融存在的几个大问题:农村金融的创新不足,动力不足;乡镇银行的爱富不富贫,小额信贷的不解渴问题;农村贷款缺乏抵押品替代问题;农村基层政府“私贷私用”、“私贷公用”导致大笔坏帐问题等等,都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现代银行追求的“安全”、“营利”的目标与农业的低利润率、分散农户的高交易成本矛盾不可调和,导致当今的农村金融供给极度短缺。
农村金融其实是所有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主要的问题在于“三农”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受制于资金的缺乏,以往的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了对农村资金的“虹吸”,在工业化完成以后,至今这种现象仍然没有改变,而且还以新的形式继续恶化。资本的逐利性使得银行资本偏好城市工商业,四大行农村网点的普遍收缩造成农村金融市场上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三足鼎立”。而实际上,三家机构由于业务的差异遂在各自的领域享受“垄断”的好处。用一句话来形容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根本症结是:银行“安全”、“营利”的目标与农业的低利润率、分散农户的高交易成本矛盾不可调和,最终造成了当今的农村金融供给短缺。
目前农村金融虽也“重拳”频频,但收效甚微。
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元。如不加快改革,农村金融将进一步制约“三农”之发展。对此,中央农村工作对此虽也“重拳”频频,但收效甚微。主要的改革不外乎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已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改制。对于农发行,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没有完成之际,明确农发行仍然发挥粮棉收购方面的作用,此后还要发挥支持小城镇建设、农田基本开发以及农业科技、龙头企业等方面的业务,进一步明确了其政策性银行的地位;对于农业银行,确立了“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十六字方针;对于农村信仰合作社,实行有条件的信用社改组成合作银行,按照商业化运作模式运作。
二是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将邮政储蓄从中国邮政分离出来组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力图将邮储只存不贷的“抽水机”角色逐步转向全能型银行。2008年5月,银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意见》和《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文规定国家允许产业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等三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时降低了这些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门槛。那么再加上近期已吹风的“放贷人”条例,农村金融市场将来真可谓看似“一池春水”,就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的说话:农村金融供给即将形成“九渠引水”的格局。
三是鼓励针对“三农”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加大“小额贷款”的力度,实行灵活多样的抵押、担保形式,探索农村土地,住房做为抵押形式。
几大金融机构的“厌农”“弃农”倾向仍然没有改变。各类新型金融机构一旦有条件就开始寻求“农转非”,导致与过去不同的仅仅是农村金融市场多了几家金融机构而已。
就目前来看金融当局对于农村金融可谓“招数使尽”,按理说政策确实当有所成效才是,然事总不竟如人意。我们来看改制后的各类银行机构:农业发展银行作为一个政策行银行,无论是继续粮棉油的收购还是扩大经验范围始终是政策性银行,因此其实际上是政府财政资金进入农村的出纳而已。农业银行方面,2009年1月刚完成改制不久,项俊波就宣称尽快面向“三农”,只要我们看一下农业银行的数据就一目了然,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实现净利润511亿元,全行涉农贷款9330亿元,占总贷款余额40%多一点,而城市业务才是其利润的主要来源,况且涉农贷款业务中的业务对象主要是县域涉农工商企业,其中确实不乏优质客户。而同时农业银行向农民开展直接贷款业务则很少。可以说,农业银行的资本主要是在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之间打了一个转转,其“厌农”“弃农”倾向仍然没有改变。至于农村信用社,随着改制的陆续推进,全国已有大量地区信用社改制成农村合作银行。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也使得合作银行趋向于一些优质客户,而对分散的农户资金需求缺乏真正的兴趣。邮政储蓄改革至今,还在其改革最终的定位上犹豫不定,短期内难见其不再“抽水”。2008年开展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试点,从试点的情况来看,效果不尽人意。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向垄断程度较高的农村金融市场投放几条“鲶鱼”,以便坐收鲶鱼之效。让各类金融机构形成竞争,让农村金融供给市场的一潭死水“活”起来。但是,从现在来看,水并没有“活”,各类新型金融机构一旦有条件就开始寻求“农转非”,实际上只是与原有各机构争夺已有的客户,而并不是谋求与农民走在一条道路上。所不同的仅仅是农村金融市场多了几家金融机构而已。
农村金融的需求症结:为什么农村“高利贷”等地下金融盛行?
分析其症结所在之前,应仔细区分一下农村金融的需求:存贷款需求和中间业务的需求。而存贷款需求可分为生产性贷款需求和生活性贷款需求。对于生产性贷款需求,由于其所需资金最终用于投资,因此必然有利润,作为银行资本进入确实有利润空间的,而选择是否最终进入的主要问题在于如何降低交易成本,具体说是如何控制贷款风险。中间业务的需求,是随着农村人口流动加速,农村经济不断活跃而相应产生的,这块业务需求目前还停留在简单的“汇兑”“代理”等方面,目前也不是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而真正抑制农村金融需求的是生活性资金需求,农民收入的低微,在没有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任何的波动都会产生生活型资金需求,而这一部分资金需求的需求价格弹性是非常小的。由于所需资金最终不是用于投资而是消费,没有资金的收益,因此对于银行资本来说,是不愿意进入的。而对于农民来说,看病的钱还得由种地得的钱来偿还,所以农民的生产性资金需求与生活型需求又是相互影响的。在波动(比如生病)没有发生之前,如果生活性资金需求得不到现代金融机构的满足,理性的农民则会采取预防性措施,因而使得农民在投资策略上注重安全,变得保守,采取一些资金回报率低但很安全的传统生产方式。而传统的生产方式意味着低利润率,这就反过来减低了银行资本进入的积极性;在波动发生之后,刚性的资金需求得不到银行的满足只得诉诸于“高利贷”,救命要紧啊!
政策为什么总在实行起来会与其良好的初衷相偏离?该放的没放,不该放的却放了。
我们在此无意怀疑政策的方向,以目前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来看,确实需要开闸引水,搞活市场。然而,我们所担心的是政策为什么总在实行起来会与其良好的初衷相偏离。在我们看来,问题在于制度的供给方面。哈耶克曾表示任何的制度都必须是基于理性个人的自发选择而成,那么不妨做一个设想,如果银监会放弃一切监管,农村金融市场会出现哪些金融机构?会出现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吗?我们的回答是: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会出现,但断然不是银监会设计的那样。因此,问题出在监管方。这里其实还暗含着一种可怕的思维:即为了方便监管,而人为的规定市场参与人的行为特征和游戏规则。我们不禁要问:“是先有行为再有监管,还是有监管再有行为?”上述思维的结果只能是:戴着脚镣的舞者“群魔乱舞”,撒进的不是“一滴油”而是“老鼠屎”。以目前来看,宜放松管制,方为大智慧!
提高农民生产性投资的利润率以吸引银行资本的进入,而生产性投资利润率的提高需要农民采纳新型的生产方式,它包括新的技术,新的人力资本等。而要使农民转向新的生产方式就需要首先保证农民的生活性资金需求得到满足,免去他们对于“安全”的顾虑,使他们减少采取预防性储蓄的各种措施。当农民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不再一味注重“安全”时,农民进行投资的利润必然是较高的。而满足农民生活性资金需求需要我们农村社会保障网络的全覆盖、深覆盖,需要合作医疗的继续完善,需要农业保险的推广,只有解决了农民转向新型生产方式之前的“后顾之忧”,农村金融的抑制方可从根本上找到解决之道。
(评论者为郑风田、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