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下午见诸媒体,到今天中午媒体的跟踪报道,我们可以看到了事件发生整个过程的更详细信息了。
1、事件发生的确切时间:30日凌晨,时间早于2点30分;
2、泄露的数量:共泄露150立方,回收50立方,泄露入河的共100立方。
3、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时间:30日下午,渭南市环保局接到了来自中石油的报告。
4、事件发生后,相关领导做出了批示,但没有标明时间。
5、泄漏影响的范围,以及善后处理的进展情况。
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
1、发生泄漏,应该何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延误报告将会承担何种责任?
2、善后处理的水质报告是否需要公示?
随着工业化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我们面临的环境危机将越来越多,对此,值得我们更多地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