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胃口"有多大?
萧锐(刊于1月23日南方农村报)
"胃口"这个东西,也许根本就是没有衡量标准的。所谓胃口大小的问题,依赖的只是一个参照系的选定。如果与原本就被历史和人为缩小了的胃口来比,哪怕是再正常不过的饭量也是有可能会被认为是"饭桶"的。
据《南方农村报》报道,日前,广东怀集县开建新城区,因征地程序、补偿价格等问题与村民发生冲突,已经到了"喷辣椒水,放催泪弹"的地步。而负责该建设项目的县政府官员据说也是一肚子委屈--因为在他们看来怀集所提供的"优惠条件"已经招来了兄弟县同志抗议--"把农民的胃口给吊起来了"。言外之意,是被征地农民自己不知足,太不知足。
笔者很好奇,能招来周边几个县"抗议"的,究竟是一些多么优惠的政策呢?看完报道,其实也就三项:第一是同意在征地协议书上签字,县政府就奖励100元;说服他人签字,据说还有更高奖励(高到多少,没说,也许再给100元吧);第二则是由政府垫付为12岁以上的农民购买养老保险,而按照广东省的规定,被征地农民是从35岁起才可以购买养老保险的。第三,也是最重头的征地补偿款,怀集开出的价码是每亩地42000元,这也与有关规定据说高出了一万多元。
读完这些补偿条件,不知列位看官以为如何。但起码在地方官员看来,这已经是优惠的险些激起"官愤"的条件了。而不知足的农民们,居然不领情!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叔可忍婶不可忍了。
看着上面开列出的据说"把农民的胃口给吊起来了"(说这句话时,负责官员露出的是"苦笑")的优惠条件,笔者是连"苦笑"都笑不出来的。现在我们最需要的不是"农民的胃口是否被吊起来"的问题,而是究竟是谁在什么时候把农民的胃口标准调到如此低的程度?一家10口得到105000元补偿款,这就是拿走农民一辈子(甚至几辈人)赖以生存土地的唯一补偿。真的是高的"惊人"吗?什么是人权,不说国际的普世标准,就算按照我们的官方说法起码不也得是"生存权和发展权"吗。10口人总共10万元,这就是一辈子的对价!不知道以后身居何处,不知道10万元花光之后的日子是怎样的,生存尚有危险,遑论发展?
农民的"胃口"真的大吗?作为征地补偿而言,我们最缺乏的就是一个有起码公允与居中姿态的调停者,一个符合程序要求、得到公众认同的标准制定过程。农民的"胃口"之所以"被大"了一起,其根源在于整个衡量胃口大小的参照系,其选取与制定过程缺乏农民自身的参与--也许直到现在,我们才能够真正体会人大代表选举那个"四分之一"的歧视条款是多么的致命。规则的制定、执行,甚至是纠纷发生后的谈判,都没有农民群体真正的参与,在这种前提下得到的结论,恐怕是一亩地补偿一分钱也可以被说成"农民胃口大"的;在这种前提下发生纠纷甚至冲突,电棒、拘留、辣椒水的上场,恐怕应该在能够想象的到的范畴之内吧。
农民的"胃口"真的大吗?一句语带心酸的设问,让笔者想到那部被中国网友戏称为"一场伟大的反拆迁斗争"的年度大片《阿凡达》。人之作为人,"胃口"其实是不能算大的--活着,有尊严的活着。如此而已!需要反省的,不是胃口"被大"了的农民,而是不能正确对待农民"胃口"大小的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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