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绩效审计必须是有牙齿的活老虎


去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把对财政资金审计的绩效监督作为改进和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重要方面,通过绩效审计督促市政府加强对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促进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科学合理,避免和防止某些部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要钱容易,花钱随意”现象。(《新京报》1月21日 )

    中国老百姓早就知道“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一说法。浪费和贪污,对具体实施者来说有进入私囊和没有进入私囊的区别,对纳税人和社会来说,其危害效果其实都是一样的。然而在现实的法律实践中,贪污早已是法律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对于遍地可见的政府浪费行为,却呈现出各个阶层、各个机构和个人都束手无策甚至“人人口中痛骂,人人心里羡慕”的非正常现象。乃至于像人人痛恨的“三公消费”(公款吃喝、公车、公款旅游)和竞相奢华的政府大建楼堂馆所,不是在骂声中日渐消亡,而是在骂声中日渐“强势”。人大对财政预算的绩效审计,仅仅是掀开“反政府浪费,建廉价政府”的一个小小开端,任重而道远。

    当前看,虽然审计法明确要求加强对财政支出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的审计,有一些地方已经把绩效纳入地方立法,但对于至关重要的问责问题,却没有提上相关的立法议程。而没有严格责任担当的绩效审计与评估,就像没有牙齿的老虎,徒有纸上的威风而已。

    还有一些绩效审计,本身需要财政力量的支持,甚至需要公民的配合,如何进行有效的个案问责,就显得复杂得多。如报道中提到的几个案例:已建成的127个近郊区急救站点,有43个运行效果不好,未纳入“120”网络调度系统承担起相应的救急任务。但其中的原因,有人员编制、运行经费、拆迁等,实际上很难问责。再比如18家受审企业中有10家仍在使用高耗能设备594台,如更换新设备可节能10%至30%,那是企业的责任呢?还是财政部门拨款不及时不到位不够用的责任?再有像垃圾分类效果未达标,可能需要公民的配合,又是谁的责任呢?

    而像只有几十个人学生的学校,财政拨款却仍按500人拨入经费,这就不仅仅是相关学校和教育部门骗取经费的问题,现行财政拨款机制恐怕也难辞其咎。我们不能因为下面每出一两个问题,都去追究财政部门的责任吧,否则,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条线,只有下面一条线出问题,上面那根针就会被问责,那财政部门的人员一年都不知要被撤换多少回了。这也不现实啊。因此这就要从财政拨款的体制机制上寻找原因。现有的拨款机制多根据以前的拨款额度逐年增长,而不是真正根据需要增减,不仅导致下面虚报虚拟费用以争取更高额度的拨款,也导致各地区各部门年年突击花钱乱花钱等现象。这也不是一年两年的新问题,如何解决?

    显然,如果一切都局限于政府内部运行,上下层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将永远存在,上级部门不是千手观音,不可能一切尽在掌握。提高政府财政公共性和绩效的最佳办法和根本途径,其实就是财政公开。政府把不该花的钱花了,或者应该廉价采购的变成了高价采购,就是政府浪费,一张纸,几个灯泡,这些貌似不起眼的支出,统统透明公开,老百姓就会替政府算账,这个值不值,那个有没有油水和猫腻。有油水和猫腻的,司法调查;查出贪污受贿问题的,刑事问责。没有油水和猫腻的,相关官员站出来解释,解释不清楚的,去职谢百姓。

    简言之,就是把对预算的绩效审计提前,贯穿到决策和执行的整个运行过程中,置于“阳光”之下,全程接受公民监督。“一粥一饭,当思公民有权;半丝半缕,维系百姓监督。”  (作者:童大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