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4亿元补贴款的“大蛀虫”警示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财会部预算处处长刘林祥,日前因涉嫌挪用近四亿元农业补贴款被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据了解,该案是北京市近几年来所发生的最大一起挪用公款案件。(2010年1月17日人民网转自《新京报》)
粮食补贴款,在老百姓眼里那可是“救命钱”,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惠民生、得民心的善款。4亿元,那是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数字,居然被一条“大蛀虫”轻易地挪用,“借”给其朋友公司,实在令人瞠目。
这笔专款是国务院为了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收购价格而专门下拨的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款项。专款被挪用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并会导致粮食收购价格出现问题。虽然在案发前大部分被挪用的款项已经收回,但是给近4亿元农业补贴专款造成了极大的风险,由此所产生的危害可想而知。刘某的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一个并不算什么大官的预算处的处长,居然有如此的胆量,挪用4亿元的公款,而且还“潜伏”了那么久,的确让人有点不敢相信,值得我们深思和警醒。
官员腐败滋生的直接土壤和前提条件,不是别的,正是一些官员手中掌控的权力。刘林祥在担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处长职务时,农业补贴专项资金的预算、拨付等全部由其掌控,可谓大权在握,这就给了他动歪脑筋的条件和机会,一旦对其失去监督、监管、监控,极有可能导致职务犯罪。挪用4亿元公款案的发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尤其是对一些重要部门、重点岗位上的权力监控,消除一切权力犯罪的可能。
很多贪官走上犯罪道路,通常都是从亲近“小兄弟”、“小圈子”开始的。一些贪官,工作之余,不是一门心思谋划工作、牵挂群众,而是喜欢结交社会上的一些商人、老板等,并成为称兄道弟的狐朋狗友。而那些所谓的老板、商人,和其交朋友的真正目的,不是真的讲感情、投缘分,而是看中其手中的权力,而权力一旦和金钱结缘,党纪国法、党性原则等,都将会给权钱交易让路。不难想象,像刘林祥这样掌握着巨额国有资金的预算处的处长,围在其身边转的苍蝇不会少,权钱交易的机会更不会少。为了帮助朋友公司经营,从中赚取利益,刘林祥把手中所掌握的3.96亿元农业补贴款挪用,借给其朋友公司。多么冠冕堂皇,“借”给朋友,谁都知道公款是不能随随便便地“借”给这“借”给那的,刘林祥也不会不清楚,但是,正因为他和他的所谓朋友结成了某种利益共同体,想不“借”都难了。因此,国家公务人员一定要谨慎交友,远离“小兄弟”、“小圈子”。
按理,这么一大笔钱,一般人是不敢轻易“动”的。但是,很多贪官通常会“自作聪明”,以为只要隐藏得好、隐蔽得深,采用适当的“变通处理”的方式,就可以掩人耳目了。应该说,现在很多贪官受贿场合和受贿方式较以往更加隐蔽,刘林祥挪用的这些赃款也是大部分被转存他人名下,以为这样便可以逃避打击。殊不知,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贪官伪装得再好,也总有漏馅的一天。尤其是在当前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制度反腐机制逐步建立的特殊背景下,企图蒙混过关,很难。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玩火者必自焚。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当然,作为组织上,也要睁大眼睛,布满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尤其要加大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设与推广,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官员的财产信息、收入状况。
长期潜伏的这条“大蛀虫”终于还是被发现、法办了,确是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但我们同时还必须深刻地警醒到,在资金管理、预算监督、审计监督等诸多方面仍有巨大漏洞。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纪委十七届第五次全会上指出,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这应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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