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下儿童房主的利与弊


高房价下儿童房主的利与弊

北京《市民》杂志采访戴欣明

“儿童房主”产生的原因?

戴欣明答:

“儿童房主”也叫“娃娃房主”,产生的最主要根源是税收制度:避免交税。因为“独生子女政策”导致房子的继承权最终还是下一代的,所以“儿童房主”可以一步到位免去了各项税费,说明税赋是严重的,也说明社会的整个保障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市场经济动荡,特别是对外来的担忧,房价这样上升下去,他们的下一代还能否买得起房子。

虽然,这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房屋产权无偿赠与情况。但是,赠予存在公证费和契税,税费有增无减;采用转让的方式可以比采取赠与节省60%左右。“通知“的颁布其实是缩小了免税范围及明确了应征税的额度,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逃应缴税款,更不是冲着制止“儿童房主”而来,反而会加剧“儿童房主”产生。

再有,父母为了规避分享为之。由于中国高房价的存在,作为一般的老百姓真正能够买的起房的是少数,绝大多数是以企业主或者有灰色收入者购买,房产既是保值也是容易转移的财产;房产放在妻子的名义下没有放在不承担民事能力的子女名下保险。

其次是法律漏洞。纵观这么多年的房地产市场之所以混乱,甚至怨声载道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法规存在“三不环境”:不健全,不明晰,不到位。中国“经济法”方面的建设远远落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在加上地方政府冠冕堂皇的“投资拉动”、奉行“公鸡下蛋”模式;该管的不管,在把自己变成“开发商”的同时,埋葬的一定是民生,人们更多的是用自己的手段保护自己,这样就只能在房产上想名堂。

所以,“儿童房主”也可以看成人们抵御政策变化的一个担心,说明法制还不够健全,人们的避险意识非常强烈。

 

“儿童房主”的弊端

戴欣明答:

小孩没有承担法律的能力“儿童房主”在现实中非常容易产生各式各样的“事端”,比如: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得到抚养权的实际拥有了房子的产权,对夫妻权益不公平;任由“儿童房主”存在会影响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以及小孩教育问题,会养成不劳而获的恶习;“儿童房主”产权在转让时出现繁琐问题,容易被套牢,想获得投资资金时出现问题;如果是按揭房,当孩子出国留学等需要用钱的情况下无钱可贷,既是是全额付款,因为“儿童房主”是未成年人,房子不能抵押,对于家庭成员不利。

 

“儿童房主”发展趋势

戴欣明答:

因为“税”的问题,“儿童房主”这样的事情就被演变成“新生事物”,甚至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广义上是理财观念,狭义上能政策规避风险,还能转移夫妇财产。

从长久看,“儿童房主”的发展趋势应该是方兴未艾的,只要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一天,高房价存在一天,这种事情就会存在下去,毕竟和睦的夫妻远远大于问题夫妻。

但是有关部门应该引导父母的投资理财观念,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制定有利于父母把房产给儿女这样的特殊继承事宜以最为优惠的政策,理顺市场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