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商业人士将传统行业与互联网行业划分得很清晰。凭借我在传统和互联网多年的实践经验,我发现两者确实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有的时候,我们也不该将两者划分得如此楚河汉界,清晰明了。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价值主要体现在两点:1、渠道;2、业态。
从上述两个价值点来看,任何企业都可以成为互联网企业。
作为渠道而言,传统企业可以将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型补充渠道,在这个渠道之内,同时进行品牌和销售的推动。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的普及,以及物流体系的完善,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网络渠道进行产品的购买。目前,已经毫无疑问地呈现出这个势头。
最近两年,我观察到越来越多的传统鞋帽,服装,物流,家电,化妆品企业已经开始搭建自己的互联网销售平台,国美、苏宁、李宁、美特斯邦威等均在此领域有较大动作。
作为业态而言,互联网完全传承了传统经济学的边际效应模式(2008年兴起的所谓长尾理论和IP理论很大程度就是脱胎于传统的边际效应理论),衍化为一种全新的商业形态,与传统企业的虚拟经营(或者轻资产)类似。它完全可以独立作为一种商业形态存在,大大降低运营成本,将所有资源集中在市场推广与品牌运作上,在这个业态平台上,任何产品,都可以自行流通与销售。
理论上,任何企业都可以是互联网企业,实践上,却不行。因为在实践当中,涉及到企业资源与互联网运营匹配度的问题。
资源的匹配度主要表现在资金,人才,经验,技术等方面,不同的企业长短板是不同的,其资源优势劣势也不尽相同,而且不同的行业属性也各有差异,这些客观因素部分是可以克服的,部分是需要随着政策环境,行业趋势,消费文化等进行自动匹配的,因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约性。
不存在对与错的问题,仅仅在于资源匹配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