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敦商学院推出的全球创业观察(GEM)将创业活动分之为“生存型创业”与“机会型创业”。前者指为了生存而不得不进行的创业活动,后者指将某项商机转化为具体业务的创业活动。相对于生存型创业来说,机会型创业的动因、过程及对经济增长的推动机制更为复杂,故学术界更需要关注对于机会型创业的研究。
自创业研究被作为一个专门的学术领域提出至今,机会型创业之过程一直是创业理论研究关注的焦点之一。研究者都希望通过对机会型创业过程的高度抽象,提炼出机会型创业过程的本质,从而为研究机会型创业以及指导机会型创业实践提供最为基础的理论模型。不同学者从不同视角归纳出了相异的机会型创业过程模型。例如,一些学者归纳的机会型创业模型将新组织的建立作为模型的核心(Katz,Gartner,Reynolds);一些学者归纳的机会型创业模型将机会的识别作为模型的中心(Shane and Venkataraman);一些学者归纳的机会型创业模型则将创业之不同阶段遇到的问题作为模型的重点(Churchill and Lewis)。这些模型共同的特征是将“机会型创业过程”描述为“不同创业环节的逻辑性组合”。
在众多机会型创业模型中,不少学者认为“最具解释力的是Timmons模型”。Timmons(1999)在《新企业创立:21世纪的创业学》一书中提出了“独到的机会型创业过程模型”,其后被称之为Timmons模型。该模型将“机会、资源、团队”作为贯穿于机会型创业过程的三个关键要素,并将机会型创业看作是这三个要素的动态衔接过程;进而认为,外部环境的任何变化都会影响到这三者之间的衔接关系,从而会影响机会型创业的推进。该模型还认为,在机会型创业的初始阶段,资源相对贫乏,故创业者的主要任务是寻求利用机会所需要的资源。而在创业的后期,机会变得相对匮乏,而创业者掌握的资源相对充裕,此时创业者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利用手中的资源去寻找新的创业机会。
客观地看,Timmons模型对于理解个案的机会型创业过程及创业者行为具有很好的解释力。但如果将创业作为一个社会现象,分析不同国家或地区创业活动的活跃程度、创业成功的概率等问题,则Timmons模型就缺乏解释力了。如要将创业作为一个社会中的整体现象来进行分析,则就需要对Timmons模型进行以下修正:
第一,在机会型创业过程中,创业者发现机会之后,就需要寻找创业所需的资源;发现并获得资源之后,就需要及时付诸行动;如果创业能够得到市场的响应,即新产品被消费者所接受,新创企业有了现金流,甚至是正的现金流,创业者才可能有信心去发现新的机会。可见,机会型创业过程不是Timmons所描绘的结构。
第二,Timmons模型所描述的模糊性、创造性、不确定性,更多地指的是“机会的模糊性、创造性、不确定性”。事实上,创业者能否获得创业所需的资源,创业者是否会付诸行动,新创企业的产品能否得到市场的响应,三者都具有较高程度的“模糊性、创造性、不确定性”。特别是,获取资源、付诸行动、使自己的产品得到市场响应,都要求创业者具有相当程度的创造性。而关于这些问题,Timmons模型都不能给予充分的解释。
第三,“市场响应”是机会型创业成败的关键性环节。创业者是结果导向的。显然,即便创业者发现了机会,如果创业团队得不到利用机会而创业所需要的资源,则创业者就不可能且也无法实施创业的行动。即便创业者获得了所需资源,也付诸了行动,但如果他的产品没有被消费者所接受,则新创企业就会因为难以得到“正的现金流回报”而无法进一步利用机会,甚至无心去发现新的机会。换言之,创业者会因没有得到“正的现金流回报”,而失去最为基本的创业驱动力。在相当程度上,是否能得到市场的响应,是将创业家与梦想家区分开的分水岭(Ma 2006)。即使在创业环境极为完善的美国,也约有60%创业者最终放弃了创业,只有40%的创业者阶段性地实现了创业梦想(池仁勇 2001)。基此不难看到,没有将“市场响应”纳入机会型创业的过程模型,恐怕是Timmons模型最为严重的缺陷。
鉴于以上分析,不难看到,倍受推崇的Timmons模型存在着严重的“学理性缺陷”,并不足以分析和解释机会型创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