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个特等奖被私吞,重庆国美该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200个特等奖被私吞,重庆国美该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直到2008年12月,重庆国美电器公司在一次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些特等奖领奖人购物发票上的姓名和领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一致,奖金有被侵占的嫌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个特等奖的奖金,除去税费共计79.984万元,都被广告宣传部主管王厚兰发给自己了。(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09/20/content_12083905_1.htm
王厚兰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本当发放给消费者的200个特等奖,价值近80万元,等待她的无疑是法律制裁,公司自然也会以此为戒,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监管,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但事件不能仅仅止于此,重庆国美公司还应当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时下,商家形形色色的有奖促销活动很频繁,但其中的猫腻也不少,有的本身就是企业行为,用莫须有的大奖玩噱头,欺骗消费者,以达到促销渔利的目的;有的则由于内部管理不善,大奖往往被内部人员“优先”或“贪污”了,类似的促销骗局在一些地方时有所闻。
商家开展有奖促销活动,本身就是与消费者之间形成一种协议:消费者购买商品,商家提供抽奖机会并确保兑奖。不管是企业行为还是员工行为,任何一种有奖促销骟,都是商家的一种违约行为,必须向利益受损的广大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
因而,200个特等奖被私吞,重庆国美电器有必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道歉、补偿,比如重新抽奖、给消费者提供与200个特等奖等值的返利等,如果商家不履行义务,工商、消协等部门应该出面帮助消费者维权,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商家依法规范经营,有效遏制各类欺骗现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