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逻辑原理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一节 概念的概述
一、 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
在客观世界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事物。事物都具有这样或那样的性质表状以及美丑、好坏等。事物除了自身的性质以外,还和其他事物发生一定的关系,如大小、上下、交换、互助等。事物的性质和关系,统称为事物的属性。事物由于属性的相同或不同就形成各种不同的类,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就组成一类,具有不同属性的事物分别组成不同的类。
在事物的许多属性中,有些是特有属性,有些是非特有属性。所谓特有属性,就是只为该事物所具有,而其他事物所不具有的属性。如“没有羽毛的两足直立的动物”就是人的特有属性。而 “有两只眼睛”则不只为人所具有,牛、狗、马、羊、猪等都有两只眼睛。这样“有两只眼睛”就是人的非特有属性。
在事物的许多属性中,有些是本质属性,有些是非本质属性。所谓本质属性,就是决定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所谓非本质属性,就是对该事物不具有决定意义的属性。例如“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就是人的本质属性,它决定了人之所以成为人,并把人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至于体重、身高、性别、年龄等则是人的非本质属性。
概念与感觉、知觉、表象不同。感觉、知觉、表象、是反映个别对象的具体表象及其属性,其中既有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也有非特有属性或非本质属性;概念舍去了对象的非特有或非本质属性,而是抽象地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
概念的形成过程是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的过程。一是通过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逻辑方法完成的。其中最重要的是抽象。所谓“抽象”,就是撇开对象对象的非本质属性,抽取其本质属性的方法。例如,形成“商品”这个概念,首先在各种物品之间进行比较,并分析出它们的各种属性,然后再把那些属性加以综合分类,从中把商品所特有,其它物品所没有的本质属性抽象出来,从而得到“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这个本质属性,我们就得到了“商品”这一科学概念。
人对事物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最初的认识总是不深刻的,只能把握到一些表面的特有属性,这时形成的概念叫做初级概念。如在古代,由于认识水平很低,认为人是“没有羽毛的两足直立行走的动物”,这时形成的关于“人”的概念就是一个初级概念。后来,随着认识的提高,提出人是“能抽象思维的理性动物”的看法,这虽然比古代的认识前进一步,但还没有达到真正科学的认识。当人们认识到“人是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时,才揭示了人的比较深刻的本质。这时形成的关于“人”的概念才是比较深刻的概念。由此可见,人对事物的本质认识越深刻,形成的概念也就越深刻。
另外,由于认识角度不同,对于同一事物,可以从不同方面反映出不同的本质属性。如“水”在物理学中的概念是无色、无味、无嗅的透明液体,而在化学中水分子的概念是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组成的化合物。
虽然人对事物本质属性的认识有深浅程度的差别,也有角度方面的不同,但是要认识本质只有通过思维活动,通过概念的形式才能达到,只靠人的感官是不能直接达到的。概念是对象本质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形式,属于意识的范畴,并非客观对象本身,因而它具有主观性。由于概念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因而它不能脱离客观。如果没有客观事物,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可见,它又不是完全脱离客观的纯主观的东西。所以,概念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二.概念的作用
概念是思维的起点,是人们进行判断和推理的基本要素。它是思维形式的最基本的单位,由概念组成判断,再由判断组成推理,没有概念,就无法进行思维活动。
概念是思维的结晶,它凝结并巩固着人类在一定阶段上对于事物认识的成果。例如,“剩余价值”这个概念就有非常丰富的内容,其中凝结着人们对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现象的认识成果,包含着大量的判断和推理。借助概念,人们可以从本质上把同类对象联系起来,把不同类对象区别开来。
三,概念与语词
概念作为思维的最基本单位,它的语言表达形式是语词。概念与语词有密切联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任何概念都是通过语词来表达的,有的概念由一个词来表达,其中包含用单音词表达和用多音词表达的。用单音词表达的,如“人”、“大”等;用多音词表达的,如“人民”、“伟大”等。有的概念则用词组来表达,如“伟大的人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等。
但是,概念与语词又有区别:首先,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语词是一种语言形式。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一种反映,而语词并不是事物的反映形式,它只是用来表达概念、标志事物的一组笔划或一组声音,只是一组符号而已。不同民族的语言可以表达相同的概念。如“人”这个概念,可用汉语中的人这个词来表示,也以用英语中的Man来表示。
其次,任何概念都必须借助于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一般来说,汉语中的实词(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量词等)是表达概念的。如“牛”、“走”、“大”、“他”、“三”等都是表达概念的实词。不能单独充当语法成份的虚词,如助词“的”、“地”、“得”等,叹词“呀”、“吗”、“呢”、“啊”、“唉”,一般不表达概念,它们或是表达情感的符号或是表达疑问的符号。
第三,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例如,“医生”和“大夫”、“宇宙观”和“世界观”、“西红柿”和“番茄”等,其中每一组语词都是同义词,表达的是同一个概念。不了解这一点,有时会造成表达上的错误,如有人谈到沼气坑应挖多深时,对技术员说:“你说挖2米,可农民说要挖六尺,到底是2米,还是六尺?”在这里,他把两个表达同一概念的语词,误认为表达不同的概念了。
第四.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如“逻辑”一词,既可指“思维规律”,也可指“客观规律”,还可指“逻辑学”。它在不同的语境中表达不同的概念。这是一词多义现象,如不注意区别,往往会违反逻辑规律,导致在推理、论证中出现逻辑错误。
为了准确地表达概念,避免思维混乱,必须了解概念和语词的联系和区别,掌握概念的语词表达形式,以便在说话、写文章时做到概念明确,用词恰当。
(转载说明:由于科学哲学理论要用到普通逻辑原理中关于概念的定义与划分的知识,为了帮助更多的读者了解普通逻辑中关于概念定义的有关知识,更好地理解科学哲学,特此转载这部分知识。但这此转载,并未对其中的错误观点进行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