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雪球:寻找视频版权的长期激励


当传统不那么严格的时候,原来神圣不可侵犯和令人尊敬的东西一夜之间显得苍白无力。 

                                                        —— 安东尼·吉登斯

 

 

在某种意义上,视频就是作品。无论是电影电视作品,还是网民原创作品。涉及到作品,就涉及到版权。因此当互联网视频行业走过“元年”,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版权便成了视频行业竞争对手间争相标榜和责难的工具。这是一个有趣的状态,犹如“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古训一样,版权成为整个视频行业生存与发展的一把双刃剑。

传统的电影电视作品无法回避苛刻的版权约束,否则便是盗用,这对于一个企业一个行业的长远计议而言是不容侵犯的禁地;况且电影电视的发行方往往有自己的渠道(包括网络渠道),想打版权擦边球已经越来越难了。而以普通网民原创为基础的分享视频,则由于拍摄者缺乏专业素养而导致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既埋没了优秀者的身影,也消磨了观众的激情。

在关乎UGC还是P2P、正版还是盗版的唇枪舌战刀光剑影之外,我注意到老牌版权视频提供商激动网的一个新动向。他们把国内有原创能力的(视频)工作室,或者说是短片创作室们通过网络积聚起来,开创了一个名为“赳客”的原创平台。在我看来,无论从内容的发掘能力上、作品的传播能力上,还是平台的广告价值上,赳客的诞生都是一次成功的创新。

 

激动“赳客”在提到这个平台的发展趋势和价值的时候,更多地突出了3G时代新手机对视频短片的爆发式需求。这是从用户需求的角度来看待的,当中的商业价值毋需我多言。我看重“赳客”的持续意义在于:国内有那么多的工作室,希望通过创作简单的视频小品来表现自己内心世界的独特创意、来传递自己对生活和工作的主张和见解、来诉说自己眼中捕捉的美感和声音,“赳客”可以成为他们的舞台。与普通网民充斥着恶搞和低俗的想法不同,工作室集中了那些怀揣梦想、勇于实践、拥有美感的创意者,哪怕是他们一丁点儿的创意,也愿意用心表达。

我们听“创意”一词儿用得最多的是什么地方?是广告圈。15秒广告、30秒广告、静态的平面广告,自广告行业诞生以来,创意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然而创意并非广告人的专利,当写有“Intel Inside”字样的金属铭牌被邻居大叔贴在了自行车屁股上的时候,我也曾迸发过为Intel或者IT趋势拍上一小段视频的冲动。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脑子里面都充满了无穷的创意:不过它们往往稍纵即逝,也许短小而精彩恰恰是创意的最大特点。视频短片的生存能力,就在于作者与观众的心灵共鸣。“中国有原创能力的工作室几乎都在与赳客合作。”激动网总裁吕文生表示。对于视频短片来说,这些创意积聚起来,足可以形成强大的内容平台;这些工作室们付出心血和汗水的作品版权却并不昂贵,但却全是真正意义上的版权内容。

从广告价值上来看,无论是流行的嵌入式广告,还是传统的片头片花广告,在赳客都能很自由地生存和发展。因为当版权内容的数量基础得以建立之后,广告投放的受众群便得以稳固,而且在此基础上实施精确的受众分类和广告目标的精准投放也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尤其对无力承受昂贵的电视电影广告的中小企业而言,更凸显可行性。

 

畅销书《滚雪球》用投资大师巴菲特的亲身体会传递了如何发现事物内在价值和真实状态、在系统的风险控制下做出正确的发展决策的经验。巴菲特选择“自己看得懂”的领域和坚持自己价值投资的耐心是首要的投资武器,激动网的“赳客”策略在我看来恰好迎合他们熟捻版权规则和版权培育的经验。

身为世界最成功的投资人,巴菲特多次质疑现代金融理论体系中深得人心的“有效市场”理论。这正如激动网作为版权视频内容的基础建设者,并不短视于版权领域最常见的诉讼途径上,而是将精力放在发掘版权内容的创新蓝海。实施上,赳客的创建也打破了传统版权概念的狭隘视角,让孜孜以求的工作室们也享受到了版权带给他们的收益和长期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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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瞬雨

肤浅的思想者,
困惑的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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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软件工程师》

特约撰稿:《投资与合作》《中国计算机报》《通信产业报》等

体验城市(MirrorCity.net)技术总裁,美信(Merrinfo.com)合伙人、技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