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看:基金公司股权咋就那么值钱?!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张冰】招商证券所持有博时基金24%股权,被四个买家拍下。每个买家拟购买6%的股份,总成交价格为26.28亿元,折合每股109.50元。从账面价格来看,此拍卖价格仍低于招商证券两年前每股131.67元的购入价。

  招商证券相关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9月10日,博时基金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结束;今日(9月11日)已经成功交易,成交价为挂牌价。由于该股权转让需证监会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不便披露相关买家。

  招商证券回复《财经》记者称,若受让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最终主体资格确认,则转让方将交易价款全额退还受让方,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8月14日,招商证券以每股109.50元的价格共分四笔挂牌转让博时基金24%的股权,每笔标的为6%股权,单笔转让价格为6.57亿元。按照公告要求,受让方应为内资企业,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1亿元,且不持有其他基金公司股权,且需一次性付款。

  有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曾有外资对这笔股权兴趣很大,但这种意向并没有得到招商证券的积极回应。

  2007年年底,金信信托持有的博时基金48%股权公开拍卖,招商证券当时以63.20亿的天价获此股权。加之招商证券此前已持有博时基金25%的股权。竞拍成功后,招商证券共计持有博时基金73%的股权。

  证监会规定,内资基金公司中,单一股东持有基金公司股权比例不得超过49%,因此证监会曾要求招商证券将24%的博时基金股权处置掉,以符合此规定。

  招商证券一直忙于上市,持有博时基金股权超出规定也影响了其上市进程。

  2008年9月4日,招商证券在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称,“本公司原持有博时基金25%股权,受让前述博时基金48%股权后,本公司合计持有博时基金73%的股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持股比例政策的现行规定,本公司对博时基金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因此,中国证监会在上述证监许可[2008]806号批复中要求本公司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在六个月内使所持博时基金股权的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股权政策有关规定。”

  证监会上述文件2008年6月12日下发。按照文件规定,招商证券应在2008年底前把24%的博时基金股权处置完毕。

  此次拍卖之前的博时基金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73%的股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股25%;广厦建设集团持股2%。若拍卖成功完成,招商证券的持股比例将降至49%。

  目前尚不清楚新入主股东的背景。由于四个买家各自仅拍下6%的股份,而招商证券仍持有博时基金49%的股权,其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仍没有改变,公司控制权仍然牢牢在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