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的总体守恒与单调递增律


经济学当中有许多“单调递增”现象。例如《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指出的在一个消费过程当中消费者获得的效用的单调递增;例如生产过程当中已经发生的总费用(成本)的单调递增现象,或销售过程当中销售总额(量)的单调递增现象等等。本文谈谈经济体的货币流动性的单调递增现象。

 

由于经济学家和金融学家把货币量看做是流动性的指标,因此,由“货币不灭定律”可以直接推导出“流动性守恒”这个结论。换句话说,就总体而言,从来都没有流动性的所谓“过剩”或者“匮乏”的问题存在。

这里的货币守恒是指已经投放到经济体当中(即所有权属于厂商部门或居民部门所有)总的货币面值的守恒。但是,“不灭”不等于“不生”,由于每一个经济体内的货币当局不断印制新的钞票并诡秘地投放到经济体内,所以,经济体内的货币量是在不断增加的,因此,动态地看,以货币量表示的总体的流动性是随着货币量的不断增加而单调递增的。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如果某个厂商用货币资产购买了设备或者原材料,常常有人会说他的资金被占用了、或者资金被压在设备(原料)上了等等。这个“资金被占用”的经济学含义是什么?

“占用”或“被占用”,是一个所有权状态的概念。准确的说,是一种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状态。某物属于甲所有,但是借给了乙使用,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了,我们就可以说乙占用了甲的某物。

占用,具有临时性和单向性。临时性是指使用权的期限,而单向性是其中只涉及到一种(商品)物。

但厂商用货币资产购置设备厂房或者原材料等的行为是一种交换行为,交换涉及到两种物的权益问题,即双向的所有权变更,而不是单一物的使用权的变动。而且在交换完成之后,货币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再属于厂商所有,交换的对方(或叫供应商)以设备原料作为支付已经永久性地、完全合法地取得了货币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即交易是不可逆转的,不是临时性的,并不是卖方占用了卖方的货币。也就是说,“资金被占用”的说法不具有经济学意义上的合理性。就像我们不能够把某厂商购买他人设备说成是占用他人设备一样,也不能说设备厂商把设备卖给其他人就是他人占用了他的设备。

 

例如有房地产开发商从政府手中购置了一块土地之后长期没有动工,或者某投资房产的人购置了房屋而没有转卖出去,某财经评论说“大量的资金被闲置”在那里了。这种说法当然也不具有任何经济学意义。

货币一经赋权,就永远处于被某个法人拥有的状态,不被张三所有则为李四所有,不可能处于无主状态。我们可以把这种“(被)拥有”状态说成是“(被)储蓄”状态,但是,无法将之说成是“(被)闲置”状态。

运动是资本的存在方式,资本被创造出来之后就天生多动。恩人说过,“生命是蛋白质的存在方式”,套用到经济学里可以说,“流动是资本的存在方式”,因此,资本的拥有者天然不具有闲置资本的愿望。流动性或会在局部降低,但一定在另一个局部更大地聚集,总体上一定是是单调递增的。

平时居民把货币存放在银行里,称为“储蓄”,但储蓄是一种借贷行为,也可以说是一种低风险投资行为。储蓄在银行里的钱是被银行家用于投资的,并不是由银行家放在保险柜里替存款人代为保管的。因此,居民偏好储蓄而不是消费,这并不能影响到流动性。要看到银行吸储的主动性,储蓄是银行收集流动性并以图集中释放的过程。另一方面,货币一经赋权即处于储蓄状态,总储蓄恒等于总发行量,因此,储蓄不可能改变总体的流动性。美国指责中国人偏好储蓄影响流动性进而造成金融危机,纯属无稽之谈。

非要使用“闲置”一词的话,充其量也只能说是土地等被闲置了,而不是资金被闲置了。开发商原先用来购买这块土地的资金已经不在属于他所有,而属于出让土地者(如政府)所有了,土地出让者(政府)拿到土地款之后,注定是要派其它用场的,根本不可能会将之“闲置”。城里人掏钱在远郊买套农家老宅,周末去度度假,平时那房子就是“闲置”在那里;但是卖给城里人老宅的人并没有揣着卖房的钱露宿街头,而是拿着这钱去城里买了套房子做起市民来了。货币总是在运动,不会被占用不会被闲置。

当然,确实有真正的“闲置”。现实当中存放在居民家中长期不用的现钞可谓真正的闲置,我家中瓷罐里的几枚硬币已经有些年头了。但是真正闲置的货币比起货币当局发行的钞票总量来说是微乎其微的,不足挂齿。“现金漏出”带来的问题连银行家都懒得考虑。

 

土地的“囤积”和“闲置”是相同物理事实状态,楼盘的“捂盘”和“滞销”也是相同物理事实状态。囤积、捂盘和闲置、滞销,这是带有明显主管色彩的价值判断,按照休谟法则,同一事实判断并不能确定同一的价值判断,对于一块没有开发的土地,有人可以评论说是“闲置”,但有人会认为是“囤地”,真正的价值状态只有其所有人自己清楚。

“闲置”“占用”这种说法在经济学上也有悖“理性人”假定。厂商是理性人,理性人行为的特点之一就是自主性。,厂商行为必定是符合其趋利避害动机的,即便房地产商自己也认为土地是闲置了,也还是一种理性的避害行为,因为此时开发在厂商看来将导致更大的进一步的亏损,为规避风险,两害相比取其轻,“闲置”也就成为其当前的最佳选择。

该怎么处理自己的资产,厂商自有分寸,不需要经济学人、金融学家、财经评论者把自个儿当作厂商聘请的CFO一样去品头论足。

资金“闲置”“占用”的说法不成立,也就是说流动性匮乏的问题不存在。

 

货币作为资本,对于经济体内部的局部的意义和对于整个经济体而言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在私人部门当中,货币资本和其它形态的资本品是同样计价的,你有一百万的货币和一百万的资产,你就有两百万的总资产;但是对于整个经济体来说,以资产价值为基础而派生出的货币并不构成总资产的增加。也就是说,私人部门可以通过敛聚货币使得财富增长,但是国家却不能通过印制钞票来增加国家的财富。由此可以得知,以货币量表示的流动性只是针对局部的私人部门来说的,而总体宏观上不存在流动性问题。

 

流动性问题的本质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

一是资产结构问题,即货币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问题,比例大则流动性充分,比例小则流动性匮乏,但是这只是针对某个厂商或部门而言的,完全无法用于整体的、宏观的分析。就宏观而言,一个私有者厂商或部门同另一个私有者厂商或部门进行交易的时候,一方因为出让货币资本而导致其资产流动性降低,则对方厂商或部门的流动性将会提高,出让的货币和收入的货币是同一笔货币,没有任何差池,所以,总体的流动性并不会有任何变化。

二是货币的“换手率”问题。也就是古典货币量理论所谓的货币流通速率问题。换手率一方面反映交易的活跃程度,另一方面还与交易的种类有关——易耗消费品相关的换手率很高,例如百货零售行业的货币流很大,而耐用消费品领域的货币流动就要慢得多。不过,由于货币流动没有产品市场的领域限制,拿来发工资用于买食品的货币可能来自于出售耐用消费品的收入,所以,货币的流动速度大概只能从交易涉及的货币量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