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博弈分析


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博弈分析

             

 

摘要: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显著提高,但是存在虚假现象。本文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了出现资本充足率虚高的原因,指出这种现象是在现行城市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和监管机构绩效考核机制下监管当局和地方政府博弈的结果。要彻底解决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问题,必须完善城市商业银行产权结构、改进监管绩效考核机制、健全银行业外部评价体系、建立商业银行业退出机制。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银行监管;博弈

一、   引言

城市商业银行自上个世纪90年代成立以来,在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经过十多年的努力逐步摆脱困境,经营状况取得了明显改善,风险状况得以缓解。尤其是在银监会成立后,制定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加强资本监管,要求所有商业银行最迟要在200711日达到最低资本要求,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2003年为-2%左右,到2006年末上升到8.5%,资本充足状况得到明显改善[1]。但是,许多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并不真实,主要表现有:1.隐瞒不良贷款;2.通过资产置换降低不良资产,实际上不良资产仍由银行承担;3.地方政府注入非现金资产补充资本;4.发放贷款来补充银行资本等情况[2]。虽然通过给资本充足率注水,表面上提高了资本充足率,事实上非但没有降低风险,反而蕴聚了更大的风险。因为在所谓的“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情况下,由于城市商业银行的自我扩张冲动和地方政府强烈的资金需求,城市商业银行信贷规模迅速扩张。在扩张过程中,贷款向少数企业集中投放,贷款集中度严重超监管指标的现象十分普遍。如果一家大额贷款企业经营出现问题,发生违约,其真实资本不能抵补风险,就很有可能引发金融事件。迅速膨胀的资产规模使救助更加困难,如果风险不能及时有效的平息,可能会向其它地方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蔓延,进而影响整个银行业,后果不堪设想[3]。因此,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虚高的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积极研究问题的原因和对策,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真实资本充足率,防范银行业风险。

银监会成立后,加强资本监管,要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剥离不良资产给资产管理公司、核销不良资产或动用国家外汇储备注资等手段达到资本最低要求,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地方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只有通过股东来解决。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2004年《城市商业银行调查报告》,各地方政府在城市商业银行的直接持股比例平均为24.2%,加上地方国有企业的持股,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有绝对控股权[4],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要管理人员也由地方政府任命,服从地方政府领导。因此,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的补充主要依靠地方政府,是地方政府和监管当局之间的博弈。下面用博弈理论来分析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和资本补充。

二、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补充博弈分析

1、博弈模型的建立

  地方政府在监管当局要求补充资本后,可以采取三种策略:一是根据监管当局的要求如实补充资本,二是虚假补充资本,三是置之不理,分别用策略1、策略2和策略3表示。监管当局有两种应对策略:接受或否认,分别用an表示。

   支付函数是博弈中参与人的每个策略组合下参与人得到的净收益。地方政府的收益是一种策略带来的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加值和城市商业银行安全的效用,成本就是一个策略实施的成本,包括资金成本和交易成本。虽然银监会在《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对资本不足和严重不足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可以采取强制纠正措施,但是监管当局的强制措施会使城市商业银行经营更加困难,在目前我国没有建立银行退出机制的情况下,监管当局不可能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地方政府认为监管当局的威胁不可置信,不考虑由于监管当局采取强制监管措施带来的损失。地方政府的支付函数为

U=F(G,S,C)

G:经济增长,S:任期内城市商业银行的安全,C:补充资本付出的成本。支付函数UGS的增函数,随经济增长和银行安全经营而增加,是补充成本的减函数,补充成本越高,U越小。

监管当局的目标是通过补充资本使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标,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由监管分局来履行,监管分局收入包括平时的固定收入和年终的绩效考核收入,绩效考核根据各分局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排名,不同的排名得到不同的绩效考核收入。成本是采取某种策略额外增加的工作负担,包括耗费的时间、精力以及精神上的负效用。监管分局的支付函数为

V=F(R,E,L)

R:城市商业银行抵御风险能力的提高,E:监管分局的收入,L:工作成本。 支付函数VRE的增函数,随银行抵御风险能力和收入提高而增加,是工作成本L的减函数,工作成本越高,V越小。

   地方政府和监管分局作为政府机关,互相了解行事的规则,都知道对方的策略集合和支付函数,这些是共同知识,信息是完全的。地方政府和监管分局的行动有先后顺序,地方政府先采取行动,监管分局看到地方政府的行动后采取行动。这是一个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博弈的具体表述形式见下面的博弈树。

假设地方政府和监管当局都是理性的决策者,追求利益最大化。由于地方政府官员和监管人员的任期,假设他们只关心短期的利益,对于长期并不关心,因为长期是下任的事。假设城市商业银行按照资本充足约束发放贷款,也就是资本充足率低于8%不增加贷款规模。如果在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情况下,仍然扩张贷款规模,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

地方政府有3个策略选择,监管分局有2个,但是当地方政府按照监管分局要求真实补充资本,监管分局不会拒绝,只会接受,因此有5个结果,即(真实补充,接受)、(虚假补充,接受)、(虚假补充,否认)、(置之不理,接受)和(置之不理,否认),对应的支付分别用(U1V1)、(U2a ,V2a)、(U2n,V2n)、(U3a,V3)、(U3a,V3a)和(U3n,V3n)来表示。

   

 

 

U1 ,V1

 

 

 

1

2

3

n

U2n,V2n

 

Un,Vn

U2a ,V2a

 

n

a

a

U3a,V3a

 

 

1  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博弈树

2、博弈分析

下面分析每种博弈结果的支付:

   (真实补充,接受)。在目前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下,地市政府财力有限,又要承担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需要资金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许多地方政府多年赤字,已经债务沉重。一家城市商业银行要资本充足率达标,需要数十亿资金来剥离不良贷款和补充资本。地方政府受到地方财政收入的预算约束,拿出数亿元的真金白银来补充资本几乎不可能,补充资本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支付U1小于其他策略。如果地方政府主动真实补充资本,监管当局不需要付出成本就能完成考核指标,支付V1大于其他策略。

   (虚假补充,接受)。地方政府通过一系列运作,不实际支付现金而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当局认可,从而可以从城市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用以地方经济建设,增加经济产值和财政收入,效用大,成本低,所以支付U2a大于其他策略。监管分局接受当地政府的做法,完成考核指标得到上级的肯定,不增加工作成本,又避免同当地政府的结怨,对监管分局来说V2a较高,但低于V1

(虚假补充,否认)。如果虚假补充资本的方式得不到监管分局的认可,这种做法没有收益,有一些运作成本,U2n小于U2a。监管分局否认地方政府的这种做法,不能完成考核指标,如果其它分局接受当地政府的这种做法,会使自己的排名落后,还要进一步要求地方政府补充资本。监管分局虽不受地方政府的领导,但是监管分局在行政级别上比地市政府低,而且许多事情离不开当地政府,否认地方政府的做法成本较高,因此V2n小于V2a

(置之不理,接受)。如果地方政府对于监管当局的要求置之不理,不采取任何措施,监管分局也不施加压力,地方政府没有成本,也没有收益,地方政府的支付U3a0。监管分局不能完成考核指标,会受到没有履职尽责的指责,还会丧失监管权威,给以后的监管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效用小于否认的支付,因此V3a小于V3n

(置之不理,否认)。如果地方政府对于监管当局的要求置之不理,监管当局进一步督促,又回到博弈的起点,重复博弈,地方政府需要应对监管当局的进一步要求。虽然没有完成考核指标,监管分局进一步督促,但有可能使地方政府补充资本,完成下一年度的指标,因此V3n大于V3a

   如果地方政府真实补充资本,监管当局当然接受,这是监管当局最愿看到的,因为这时,他的支付最大;当地方政府虚假补充时,监管当局选择接受,如果不接受,支付由V2a变成V2nV2n小于V2a,所以不接受是个劣策略,被排除;当地方政府置之不理,不采取任何措施,监管当局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支付为V3a,继续督促的支付为V3nV3n大于V3a所以监管当局选择继续督促地方当局,排除接受策略。这样,就剩下三个结果(真实补充,接受)、(虚假补充,接受)和(置之不理,否认)。地方政府真实补充资本支付U1最小,因此不会选择真实补充,对地方政府来说,真实补充是个严格劣战略。如果地方政府置之不理,监管当局就会进一步督促,博弈回到起点,重复博弈开始。(虚假补充,接受)是最优策略组合,这时地方政府和监管分局都没有意愿改变策略,达到纳什均衡状态,所以(虚假补充,接受)是资本监管博弈的解。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在现有的地方政府管理和财政体制、城市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和银行监管体制下,资本虚增是一种博弈均衡,是必然的。监管当局希望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的良好愿望却形成这样一个结果。许多城市商业银行纷纷向通过虚假手段使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学习先进经验,使这种做法迅速被仿效,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虽然在短期地方政府和监管当局达到双方最优的均衡,从长期看却使城市商业银行风险更大,风险爆发时破坏力更强。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这种现象蔓延,防止对国民经济造成更大的危害。要打破目前这种“囚徒困境”式的均衡状态,趋向一个良性的均衡,需要改变目前的制度环境,使博弈参与人的支付函数发生变化,使他们选择有效率的均衡。关于政府管理体制和财税制度的问题,不在本文的研究范围,仅就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改变城市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使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如果不改变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控制的现状,在目前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和政绩评价机制下,地方政府从城市商业银行获取净资金流的局面就不可能改变[5]。因此,利用城市商业银行补充资本之机,不仅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而且向民营资本放开,改变地方政府一股独大的局面,避免地方做法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的直接干预。私人资本自己承担风险,自我约束能力较强,在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会关注城市商业银行的长期利益,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另一方面,监管当局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就不再是监管当局同地方政府的博弈,而是对普通的市场主体的规制,能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二)改进监管绩效考核机制

目前的监管绩效考核机制是形成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虚高的因素之一。每个银行的自身条件有很大差异,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的好坏与否同监管工作的努力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仅仅以结果来考核,在没有有效监督手段的情况下,肯定会造成弄虚作假。因此,应改进监管绩效考核机制,注重监管过程的考核,对分局监管成效进行纵向比较考核,不搞横向排名比较考核,激励各分局积极改进工作,不断超越自己,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三)建立我国银行业风险评级中介体系

由于缺乏独立第三方的客观评价,监管机构和监管对象出于双方利益会达成默契,提供虚假的监管指标,因此应培育建立银行业风险评级中介体系,通过外部评级加强对监管对象的监督,发挥他们在银行业监管中的作用。中介机构的评级结果可以作为监管当局对监管对象监管评级和下级机构绩效考核的参考,避免下级监管机构出于自身利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评级的偏差。

(四)建立银行业退出机制。

由于我国没有建立银行业退出机制,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风险意识淡薄。而当出现风险时,往往就会以广大存款者作为人质要挟中央政府和监管当局实施救助。因此,应尽快建立银行业退出机制,妥善解决好风险银行退出的障碍,通过市场竞争将一些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的银行淘汰出局,增强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他们自觉地实施审慎的资本管理提高资本充足率。

 

 

参考文献:

[1]苗燕.百家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N].《上海证券报》,2007216.

[2]陈峰.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困境及成因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 2005,10:68

[3]唐双宁.实现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J].《中国金融》,2005,13:6-7

[4]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研究课题组.城市商业银行调查报告[J].《发展》2005,7:78-79.

[5]虞群娥.地方参与地方商业银行的经济学分析[J].《金融研究》.2004,7: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