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北京市政府发布修订后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争论十分热闹,这确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的确与房价有关。但很多博友对于这方面的基本知识是十分欠缺的
,以至于发表了一些错误的观点 ,误导了媒体 ,媒体又误导了公众!
1.实际北京执行按套内建筑面积卖房已经4年多了,大家可以任找一本2004年以来的合同看一下。所有的几乎所有的预售房合同都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量,当然也包括部分经济适用房和全部别墅。至于按套内面积计价对于房价的影响,是不是没有谈的必要了。
2.《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发布于2003年本次修订的最大特点是明确了,经济适用房和独栋别墅可以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量。这点希望大家注意,同一个城市房屋计量单位都要不统一。这还是房产管理部门“没有混乱制造混乱的一贯做法”,还想把房屋面积变为一块神秘之地。其他原因:比如独栋别墅一向是按套内面积签合同,按建筑面积买,欺诈消费者,这是业内的黑幕。这次从跟这了结了。
3.按套内面积计价是进步的。修改的起因是当时的北京房产局房产测绘所在北京城市花园将根本不存在的整整一个楼层做了公摊,分摊给每户,涉案金额达数亿人民币。以往按建筑面积就算的弊端在于,使每户对于建筑面积根本无法质疑,因为公摊是按全楼计算的。按套内面计量,每套可以量测面积了。至于房屋品质下降等担心,也是无稽之谈。还有暖气费等如何算,等等。公共区域权益如何保障等,已经都有执行先例的。即便按套内计价,也要测量建筑面积,也要明示公摊部位。
再次恳请大家关注本次房屋面积计量调改,全市面积计量单位又产生了不统一。即经济适用房、独栋别墅 。
全国应统一房屋计量单位,并且整合建筑行业内的面积测量规范。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促进了中国进步。我想我国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量单位也势必促进房地产业的进步,保护购房者的利益。
附:我国涉及房屋面积的概念
房产: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阳台面积
设计规划: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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