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37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37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

 

陈绪国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指宪法、行政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依据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统一原则、统一口径、统一步骤实施严格的土地管制目标,重点限制集体土地处分权,严格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严格维护农村集体与个人的合法权益。

限制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目的,在于国家机关主持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合理流转、合理利用,以期达到土地集约化、节约化、合理化经营,满足公共利益和经济建设、城市化建设的需要,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防止权利滥用和越权行为,并相对平衡国家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物权关系,相对平衡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在所有权法定限制性系列中,是最高级别的限制。通过限制甚至剥夺其土地处分权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两大办法,直接将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压缩在土地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三个层面上,等同于土地用益物权的性质。集体实质上行使本区域内的土地统辖权,土地的事实占有者行使土地使用权。

土地统辖权,是以农村行政村组为单位,按土地区域进行调剂管理的农村自治产权。其中,包括本村(组)人优先承包、承租、轮租农用土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优先享用权,建设用地的优先补偿收益权,辅助各级地方政府统一管理、调剂土地的参事权。国家依法保护村民承包农地的经营权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的其他各项生产经营自主权。国家依法对于各行政村组、自然村区划内的农耕地、林木地、牧草地、滩涂地、水源地、山地、矿地、荒地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地,以及毗邻的水面、水域的产权或使用权予以确认和保护,放开生产经营自主权,依法合理而高效地利用各种土地资源。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是依据宪法规定的要件进行有条件和无条件的限制。有条件限制,是指对于集体及其成员依法拥有土地对象、土地面积、四至范围、作用范围、划拨方式、经营方式、流转方式等基本条件的形式限制,对于集体的统辖权进行形式限制。有条件限制,也是依法对于他们依法拥有有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相对限制,属于一般性限制。无条件限制,是指对于集体及其成员依法拥有土地的处分权,依法实行实质限制和绝对限制,属于特殊性限制。

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充分证明,国家禁止自由买卖土地,是防止农村两极分化、农民流离失所和抑制贫困的最佳药方,是文明社会文明物权的最佳选择。土地稳,农民稳;农民稳,国家稳;国家稳,社会稳。社会主义的土地公有化,能够保障广大农民阶级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能够保障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限度的社会效益。

土地所有权限制的主体,是集体组织及其成员,国家对其土地权利的限制。农村集体组织包括乡(镇)集体、村集体和组集体三级行政组织,也包括各级集体组织的经济组织在内。如果事实集体不存在,就以“法定集体”论之。

我国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保护与限制的法律法规,是各种法律法规中数量最多的一种,总量上有100多部。

土地所有权限制的客体,是集体依法名义取得或者事实取得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国家对其土地权利的限制。集体的土地,包括农耕地、林地、山地、草地、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滩涂和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和其他地种。此处的名义取得,是指集体并不拥有土地,集体成员才拥有土地;此处的事实取得,是指集体事实上拥有土地,集体成员也拥有土地。

依据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集体的土地有历史遗留得来、土改得来、归公得来、政策分配和土地调整得来、垦荒得来等几大类型。

宪法、行政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主要侧重于对集体土地处分权“除权式”的严格限制,禁止集体及其成员自由买卖土地;土地的利用权、作用权仅限于指定的农业专业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擅自利用农用土地改为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利用本集体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须经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依法登记生效;因公共利益和经济建设需要而征收或者征用集体的土地,用特殊形式消灭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并归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以征地或者拆迁的经济补偿和补助的形式进行,国家负责村民的职业培训、介绍工作和社会保险,妥善安置村民生活。

八二宪法制订时,土地所有权一般定义为土地的自主占有权,物权法则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具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和客体属于名义上的主体和客体,应当按照实际的主体和客体及其权属予以确认。只有坚持“一物一权主义”物权基本原则,摆正土地的物权关系,才能理顺国家、集体、个人和其他人的物权关系,公平合理地保护各种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

价值中国陈绪国《0888解放地奴宣言》;价值中国网陈绪国《论土地所有权国有化新原理与物权法律实务》。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4·国家法人基本物权》;《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24·国家专属所有权》;《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27·国家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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