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上涨——谁占便宜(8月18日)
关键词:水价上涨 政府被绑架 国际水务
2009年上半年以来,全国大中城市居民用水价格“涨”声一片,居民自来水价格改革在全国各地推进。
4月1日南京市上调水价0.3元之后,无锡、扬州、常州的水价上调方案也排上了日程。
4月27日,上海市发改委召开了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听证会,最后确定实施单一制水价方案。从6月20日起,上海市每立方米自来水价格从1.03元调整为1.33元、排水费从0.90元调整为1.08元;2010年11月20日起,再分别调整为1.63元和1.30元。
5月6日,沈阳市物价局召开调整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会。
5月10日,北京市水务局透露,将采取调整综合水价、出台节水奖励办法等措施缓解用水危机。
全国36个大中城市水价情况,水价上调的理由各不相同,天津市水价上涨的理由是为筹集南水北调基金,南京的水费上涨为了补偿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运营成本,兰州和广州是上调了污水处理费。此外,还有武汉、长沙、重庆等预备要提价。
这种多点开花加上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在7月23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推波助澜。《通知》要求“要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在水价矛盾积累较大的地区,要统筹安排,循序渐进,分步到位。要重点缓解污水处理费偏低问题,促进水污染防治和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我们看到的普遍规律往往是一经企业动议,政府很快就有回应。这样的水价上涨路径,不能不引发社会公众的普遍焦虑。似乎可以断言:中国势必会掀起全国整体性涨价的局面。
原本从政府的本职工作而言,是需要多为百姓提供便利,多做些为百姓提供服务的事情的。而我们的政府素来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旗帜,应该不会与人民为敌。但历来断水断电都是对非良民的不人道惩罚,比如针对拒不拆迁的“钉子户”,通常就以断水、断电、断路等措施相惩罚。
但当在水价上动脑筋、动手脚,这味道就变了。
该来的早晚要来!
水电粮食关乎百姓的基本生存,是不能擅动的。
虽然如此,但粮食与食品的价格上涨从长远看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与此同时,煤气、成品油、煤炭等能源价格的上涨更是一种趋势,时至今日,我们终于把关注点集中在水这一百姓生存最大的刚性需求方面了。
假如被断电之后尚可以点蜡烛,被断粮之后或者可以吃水果蔬菜度日的话,那么断水则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命与身体健康问题了。面对不公正的待遇,绝食从来都是抗议的主要手段,那也仅仅是一场自我摧残。
但水在人的生命中所发挥的作用就是如此重要。假如你反过来断绝对某些人的食品和水的供应,就是灭绝人论的行为了。
就如某个人不想活了,自己结束生命那叫自杀,而别人代替他(她)的手结束自己的生命,那就是谋杀了。“被谋杀”者的家人后代亲戚朋友会把这当成是血海深仇,甚至会演变成为世代的宿怨的。所以即使最终“被谋杀的人”是出于自愿而请人代劳,以“安乐”的方式不受痛苦地结束自己的生命,都要提前以文字或者声音等法庭认定的证据的方式告知或者公示给相关人。
当然,我们所面对的不是断水,而仅仅是水的涨价,但任何事情都牵涉到度的问题,如果水的涨价之后依然没有解决问题,是否就要持续性地涨价直到足以解决为止呢?对低收入者而言,那跟断水有何区别?所起到的客观效果难道不是激化百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吗?
如果那仅仅是政府与百姓对抗,用水来加大对百姓资本的掠夺,政府把民众贡献的用水成本悉数收归国有,虽然加深了官民之间的矛盾,那问题也是很简单的。无非就是在突破一个临界点之后,或者通过理性或者非理性的或者什么方式抗议来改变现状,如此说来尚且不冤,毕竟政府在得到抱怨的同时也得到了切实的收益。
但问题是政府提高了水价,既没有达到节约用水的效果,更没有得到相应的利益,收到的是既挨了骂又没赚到钱的结果,这样的政府才冤呢!
事实正是如此,那些国有的水厂与国营的水集团,早已或者被外资高比例参股得到话语权,或者是全部被外资收入囊中。
举例:负责兰州城市供水的兰州威立雅由原兰州供水集团与法国威立雅水务(黄河)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法国威立雅”)于2007年合资组建,获得30年的供水特许经营权。当威立雅以17.1亿元的高溢价取得兰州水务集团45%的股权,就在合资后的第二年,新公司就提出水价上浮49%。政府之高度配合水企,由此可见一斑。即便是专门倾听民意的调价听证,往往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听证的结论并不是涨不涨的问题,而是涨多涨少的问题。而威立雅与其他的国外水务公司已经通过合资的方式占领了中国许多城市的市场份额(相关资料见文后)。
那些外资水务公司是怎么进来的呢?
是帮助中国人民进行现代化、国际化建设来的吗?如果确实如其所号称的那样,怎么不愿意在国际主义的大旗下,舍弃一些既得利益,做一些民心所向的事情呢?如果本就是为了利益而来,跟以往入侵的列强有什么不同呢?
大约或者是我们的国家没想抵抗,我们的人民无力抵抗。列强确实是厉害,以国际化的名义,以WTO为诱饵,以市场化改善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变换了一种说法就得以麻痹是我们的人民政府,让我们的人民缴械了。
自来水市场化过程中,政府考虑的往往是超额溢价,背在身上的包袱,开放的美名和实惠,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政绩等关乎仕途的问题,至于城市生活用水的公共用品属性如何实现,政府如何保证水价上涨不影响民众的基本生活,怕是没有什么兴趣考虑的事情。
据多家媒体披露:兰州自来水供应商———中法合资企业威立雅公司对主管部门哭诉赔钱,称由于各种原材料价格以及人工成本大幅上涨,供水成本达每立方米1.95元,与现行的1.45元价格倒挂,去年亏损5791.21万元。但“非专业”的粗粗一看,居然挤掉4856.2万元的“水分”。
同时有人发现的另一种说法,参股宁波市自来水公司的宁波富达(600724.SH),其财报显示,其自来水业务的毛利率达46.85%,甚至远高于房地产行业35%的平均毛利率。根据光大证券在2009年1月的统计,其研究覆盖的9家水务企业中,有5家的供水毛利率高于30%,最高达52%。
不管那些水务集团是否确实是在亏损,但中国的事情似乎有了规律,每一次听证会的理由总是企业亏损,结局总是提价。
公众担忧的不是水价涨得过快所引发的社会矛盾,而是,政府会不会在水价上涨的过程中被企业绑架?而且绑架政府的还不是以公用事业、央企与国企为代表的官方企业,而是那些开始潜入、后来堂而皇之地进入中国市场的那些跨国资本。
百姓吃了亏,政府没占到便宜,那么便宜被谁占了呢?
永远不要从百姓的牙缝里扣钱,而要以百姓为水,得到真正的民心所向。
那句从孔子传到唐太宗,再传到现在已经达到2400多年的至理名言依然响彻耳畔
——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贾春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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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外资水务公司与中国市场关系的部分资料:
威立雅水务在 20 世纪 80 年代初即通过其工程子公司 OTv 一 Krtlger 进人中国市场。 1997 年,威立雅水务赢得了在华的第一份合同:天津凌庄水厂改扩建与 20 年特许经营合同。现在,焕然一新的凌庄水厂正在为天津 180 万居民提供稳定优质的饮用水。
1998 年,威立雅水务与日本合作伙伴丸红株式会社一道,赢得了经中央政府批准的中国水务领域第一个国际 BOT 合同,即成都水源六厂 B 厂项目。在中国,威立雅水务是最早尝试全面市政水务服务的商业运营商。经过多年努力,威立雅水务赢得了数个单体饮用水厂的运营合同,为中国客户提供接近西方国家标准的饮用水。随着中国城市对高效率水务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加,威立雅水务又相继获得了深圳、昆明、常州、柳州、兰州、海口和天津的全面水务服务合同。
2002年12月,我国市政公用行业开始实行市场化改革,苏伊士、威立雅等海外水务企业借此长驱直入中国市场。 2002年,法国威立雅溢价266%收购了上海浦东自来水公司50%的股权;2005年12月,昆明自来水49%的股权转让给了威立雅公司,作价10.05亿元。
2007年8月,全球知名的自来水服务运营商威立雅出资17.1亿元,入股兰州供水集团并持有45%的股份。两年后,兰州传出了即将调整水价,理由是自来水企业成本上涨,与现行水价倒挂,企业严重亏损,运营困难。
以昆明为例,威立雅2005年入股昆明自来水公司,2006年就开始上调水价,之后频繁调整,4年间的水价涨幅高达90%以上;兰州、常州等威立雅所渗透的城市,近期也将召开调价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