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企业民主——职代会能否真正登上企业舞台?


     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过程中要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企业重组须经职代会通过。这是全国总工会最新通知中明确提出的要求。

    在通钢事件发生之后不到1个月,全总这份通知的出台显得非常及时,非常快速,非常有针对性。这份通知显示了中国最高工会组织直面社会矛盾与问题的务实态度,也显示了执行党对于广大工人阶级权利要求的正面积极响应。

    客观地说,相对于这些年中国各地大刀阔斧进行企业改革的力度与速度,这个通知似乎来的迟了点,以至这些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大量忽视、伤害和侵占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而通钢事件只是其中浮出水面的一个典型而已。在这些冲突事件中,通常情况下工会部门是反应迟钝和无所作为的,多数企业要是根本没有职代会,要么职代会完全形同虚设。因为工会普遍的迟钝与不作为,工人利益诉求和情绪找不到出口,于是就极容易酿成最终的恶性冲突。

    好在忘羊补牢,犹未晚也。在经过30年“效率优先”的改革与发展之后,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将开始更多考虑社会公平、公正的问题。全总这个通知的出台,标明了未来中国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的方向:加大对于普通职工群众权益的维护力度,加大广大职工群众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假如这个通知的精神能够真正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那么类似通钢式的悲剧就可以得到最大可能的避免,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和谐将得到更大的保障。

    不过,过份乐观会有失理性。必须看到,中国庞大的权势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是不可能轻易让渡他们的利益,中国积郁多年错综复杂的利益矛盾格局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间被打破。这个通知的出台可能只是一个开始,劳资关系的搏弈,资本利益与职工利益的调和,企业民主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在未来十到二十年里,还将有一段比较坎坷艰难的路要走。

    然而,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这份通知让我看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立党为政、执政为民的决心,也让我看到了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民主制度与文化正在曲折坎坷中顽强生长。

    中国特色的企业民主管理应当是怎样的?中国特色的职代会能否以及何时才能真正登上企业舞台?这是仍然我们需要在实践中去摸索的。在这个摸索过程中,我们仍然需要象过去30年在经济体制中“摸着石头过河”一样保持战战兢兢的态度。

 

    据新华社电,中华全国总工会14日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就企业改制中依法依规地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强调。

  《通知》要求“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

  近年来,我国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层面的问题基本解决。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更是对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过程中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最近一段时期以来,有些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忽视职工民主权利,改制方案不公开,职工安置方案也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利益受损,引起职工群众的质疑和不满,给企业和地区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造成了较为不利的影响。

  “全国总工会就是针对这一情况发出《通知》的。”全总新闻发言人李守镇表示,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企业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据悉,《通知》首先要求各级工会充分认识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要“自觉将其作为支持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障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紧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