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三昧


      原以为贪财、谋权、好色是现代人衣食足、饱暖后的嗜好癖性。虽耳闻目睹、道听途说某某因贪财、谋权、好色丢官丢命等,觉得这些人少觉悟、没记性。岂不知财、权、色具有太强的诱惑,如邪似魔,一旦陷进去,便拔不出脚来。因此,笔者便将在财、权、色面前犯糊涂者称为“三昧”。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所以,取不义之财即为人生第一昧也。从古自今,因“一时”钱财而丢一生“饭碗”,甚至丢掉性命的事例并不少见。清乾隆年间,南昌某书生随父在京就读。一日,他走过延寿寺街,见一少年正在买书,掉落一文钱在地上,他不去告诉少年,却待其走后拾而昧之。旁边一老翁见状问了他姓名含笑而去。后来这位书生考中了常熟县尉,按规定去拜谒上峰-江苏巡抚潜庵汤公。他接连拜谒十次,均未被接见。最后一次传出汤公命令:“不必前去赴任,名字已被子删除。”后来他知道,当时在书铺里问他姓名的老翁,就是今日的上峰潜庵汤公。

      因此,古人讲过:金钱如粪土,气节胜黄金。即使贪财者“一时”贪得再多,但与他们一生的前程、名誉、幸福、自由来比,是很不值得的。我想,如果今天再给清朝书生一次机会的话,说什么他也不会去拾那一文钱而昧之。如果今天再给程克杰、胡长清、王怀中、马向东、李真等腐败分子一次机会重新选择的话,他们也绝不会再选择“一时“的快乐,而百分之百地要选择一生的平安。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追求金钱,创造财富,没有错。但是,如果为了满足私欲,不择手段,唯利是图,甚至图财害命,那就大错特错,甚至罪不容诛了。如一些腐败分子,本来他们衣食无忧,待遇优厚,但他们却贪心不足,大肆索贿受贿,而且欲壑难填,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权力,在政治家手里是“巨无霸”,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所以,它的光环最耀眼,它的诱惑力似乎不可阻挡。所以,古往今来,一些人呕心沥血,千方百计地谋非法之权,这即为人生之二昧也。去年某报载:一个买官者在回答他为什么要当官时说:“你看人家某某(县委书记),来来去去,警车开道,前呼后拥,多么威风。“再说了,光有钱行吗?有权人谁都可以找茬儿收拾你”,“光有钱没有权,也保不住你的钱”,“可你有了权,就可以弄来钱。钱跟权比,还是权厉害!”因此,一些手中有权的腐败分子便不断地封官许愿,不停地调整官员,肆无忌惮地卖官鬻爵;一些谋官篡权者甚至雇请杀手,谋杀同僚或下级,制造血腥惨案。俗话说:“玩火者必自焚”。这些以身试法的人也绝没有好下场,不是被“双开”,就是身陷囹圄,甚至“掉脑袋”。以一时之赫,换一世之骂名,值吗?

      近日看到“中国四大古代衙门”之一的河南省内乡县古县衙的一则官箴:“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告诫官员们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计较得失荣辱,还要负起责任来。据说这是清康熙年间浙江嘉兴人高以永任内乡县知县时所做的。作为封建时代一个地方官,能自觉与老百姓一等,视百姓为衣食父母,时时想到为百姓谋利益,是难能可贵的,也是值得今天的为官者们、谋官者们深思的。

      如今,情人现象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人们在谈论情人话题时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躲躲闪闪了,相反倒有几分坦然。由此观之,情人现象在今天已经相当普遍了。人的动物性驱使一些人在配偶之外寻找性伙伴,某些人私下里便有了这样恶毒的想法:升官发财老婆(公)死。甚至有法盲用残忍的手段谋害其夫、其妇了。因此,我将眼下正如火如荼的“婚外恋”,称为人生之三昧也。

      有人戏改名言,将“一个成功的男人身后,必定站着一个伟大的女人”,修改为“一个贪官的身后,必定有一个至几个娇艳的女人”。这一改,改出了新意、深意,也改出了老百姓心中的不满和鄙视。情妇和贪官看起来柔情蜜意,实质上是一种冷冰冰的交换关系:一是用色相交换贪官手中的钱南;二是用色相交换贪官手中的权,再用权去敛财;还有受雇于他人用色相为雇主交换权力的。

      养情妇、包“二奶”,都需要钱。这钱从何而来呢?对于为官者,只有贪污受贿。如程克杰、胡长清之流,其下场已有目共睹。同样,对于一般平民而言,养情妇、“包二奶”也不是一件好事。有一种传统的说法警告男人:“你若想一天不得安,宴客;若想一年不得安,盖房;若想一辈子不得安,养情人。”

      时至今日,这财、权、色仍困扰着世人。经济改革大潮中的各种利益诱惑“暗藏杀机”,警声阵阵,警钟长鸣,古之有镜,今之有证。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陈毅元帅早在50年前有诗曰:“岂不爱权位?权位高高耸山岳。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岂不爱推戴?颂歌盈耳神仙乐。”权势加金钱加美女加阿谀奉迎歌功颂德,我们今天的一些腐败分子不正是沿着这个公式一步一步地走向深渊吗?

      昧者,糊涂也。所谓当事者迷是也。人生三昧,其实是品德低下之人在金钱、权力、美色面前经不住诱惑而做出的违纪违法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