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看重庆招办还想憋多久
柏文学
昨日,《人民日报》就重庆高考民族成分造假事件刊发评论《高考公正需要信息公开》;而新华社也再发评论,对重庆市招办手握31名民族成分造假考生名单而不公开,提出了措辞严厉的批评。截至昨晚,重庆市招办仍未公布31人造假名单。
记得小时候,夏天在河里扎猛,互相比,看谁一口气憋在水中的时间长。大家一起闷到水里去,谁最后出水的谁赢。现在,重庆市招生办就是在和社情民意在水中憋一口气,看谁能坚持到最后。记忆犹新的是年把前,正龙拍虎的一场比赛,最后还是陕西林业厅和周正龙憋不住了,先出了水面认输。如今料想,重庆市招生办的赢率也不乐观。毕竟,正气最终要镇住邪气的呀。
其实,社情民意也不是一定要和重庆市招生办过不去。不过是要把民族成分造假加分事件披露出来,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而已。这个要求过分吗?做了错事,违规违法,还不想让大家知道,还想隐瞒住,闷盖子,这才过分呢。网民们说,连新华社发了评论,《人民日报》发了评论,重庆招办依然我行我素。重庆市招办综合处处长李萍还叫下属“别管他们!”,这也太牛了吧?
要求重庆招办公开民族成分造假加分信息,岂止是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而是全体国人啊,在所有的媒体都有所呼吁和要求。民族成分造假加分,虽然直接损害的是重庆大多数考生的权益,但是其影响波及全国各地区。人们强烈要求全国各地高考加分的弄虚作假事件都要彻底查清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直至法律责任。这是事关全国考生公平的公共事件。
《新京报》认为,重庆招办若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应负法律责任,监察机关、或上一级行政机关也应介入,责令改正,并追究决策者的责任。这还是说得很缓和,很留有余地。严格说来,重庆招办一旦拒绝公开信息,监察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就必须立即介入,否则就是监察不作为,就是领导失职。教育部的通知,算是形式上履职了,那么其他相关部门呢?
现代政治民主和依法治国的意义就在于,让人民监督国家行政的理念付诸实践,让形式富有内容。重庆招办作为重庆政府的工作部门,应当无条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公民有权利依法监督执行,有权利依法要求上级领导履行领导和监管职责。如今,重庆招办闷在水中不露头,顶逆民意,不公开有关信息,错上加错,最后将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
《重庆招办仍然拒绝公开民族成分造假考生名单》
http://news.qq.com/a/20090707/000140.htm
《教育部:高考招生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http://news.163.com/09/0707/02/5DJACSVL0001124J.html
《新京报:拒绝公开造假考生名单应负法律责任》
http://news.sina.com.cn/pl/2009-07-07/0756181695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