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别克”的死刑是公共安全的一道“防火墙”


 

 

 

 

“醉酒别克”的死刑是公共安全的一道“防火墙”


柏文学


    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去年底的孙伟铭无行驶证且醉酒驾车造成四死一重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四川新闻网7月24日)


    对于开车撞死人的交通肇事案件,肇事者被判实际死刑的,这还是第一次。从而具有开先河的意义,此案例也将成为标杆案例。这件判例立即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是意料之中的事。交通公共安全,密切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行人不敢上路,斑马线上有恐惧感,这是藐视他人生命价值、驾驶伦理水平极度底下的自然结果,是法律对交通肇事危害公共安全惩治不力的严重后果。


    “醉酒别克”的死刑,首先是肇事者罪有应得。孙伟铭无行驶证且醉酒驾车造成四死一重伤,这不是一般的交通肇事。孙伟铭理应知道汽车可以轻易撞死他人,理应知道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会对他人的生命带来极大的威胁,理应知道肇事后不能逃逸,却故意在没有考取合格驾驶证的情况下,长期无证驾驶,超速,撞红灯,尤其是醉酒驾车肇事逃逸,导致4个鲜活的生命被无情地终止了,1个正常的健康人被改变了人生,将终身受苦。


    孙伟铭说“我要上诉!”那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孙伟铭说“我还很年轻。”这可不是获得宽恕的理由;孙伟铭说“我希望法院能给我一个救赎的机会。”请问,你用什么来赎罪?你如何向4个死者和一个重伤者赎罪?4个人无辜被你断送生命,每一个生命的失去都是无法弥补的损失,你如何赎罪?让你活下来,这就叫赎罪?孙伟铭哭着连喊三声:“爸!妈!我对不起你们!”可是你向受害者家属道歉了没有?4个好端端的家庭幸福就这样被你毁灭了,你对不起他们没有?


    “醉酒别克”的死刑,也是当前民意所渴盼。腾讯网上调查,认为孙伟铭的死刑量刑恰当的占91%(135764人),认为量刑过重的19%(31004人)。虽然孙伟铭的死刑,换不回4个生命的起死回生,也无法让重伤者回复到原始的健康,但是可以告戒社会大众尊重他人生命,警醒人们迅速提高驾驶伦理水平,可以促使驾车者不要无视别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并可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逼出遵法守法的习惯,不再无证驾驶,不再超速行驶,不再违规行驶,不再酒后驾车;促使驾车者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别人的生命,从而有效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感。否则,仅仅靠罚款赔钱和生命教育,是不能实现的,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醉酒别克”的死刑,更是当前实际情形所决定。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故意严重超速等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无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已到令人发指的程度,相关危害行为早引起民众公愤,并受到社会各界严重关注,近期就有不少此类案件见于报端。“醉酒别克”之后,杭州发生飙车案,南京发生男子酒后驾车扎进人群致5人死亡,我国的“汽车王国”时代还远远没有到来,而“汽车杀人”时代却汹汹而至,平均每5分钟就有1人丧命车轮下。“汽车文明”时代,简直是“生命恐怖”时代。


    为了大众生命和健康的基本权利,我们的法律再也不能对无视他人生命的汽车驾驶行为宽松放纵。不少法律专家、律师、法官和有识之士,都在呼吁将酒后驾车列入刑事犯罪,甚至飚车超速50%也应当入罪。我们的立法部门应当引起重视。由于车轮和水火一样无情,必须对机动车驾驶严加规范,加重违规处罚,加大违法成本,直至死刑,为公共安全加一道“防火墙”。有个教授说,死刑是一种报复。我认为,死刑不是报复,而是对活着的人一种行之有效的保护;死刑可以降低依然活着的人遭遇无辜伤害的可能性。


《醉酒男子无证驾驶致4死1伤被判死刑(图)》
http://news.qq.com/a/20090724/0002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