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公章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保管人为经理层助理,未经总裁或财务总监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2.因保管人休假,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开需临时交接公章,须经总裁或财务总监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交由财务部员工轮流管理,并填写《公章移交单》。公章保管人有责任对财务部员工进行相关介绍和培训,确保公章的在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
3.所有盖章文件,须经总裁或财务总监审核后,方可盖章。而且必须登记于《公章使用记录》,并复印存档。
4.公章只限在办公室使用,因公外出需使用公章,须填写《公章借用申请表》,经总裁或财务总监批签。使用完毕即行归还,不得携带公章于上班时间以外。
5.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单据等任何形式的空白文件。
6.部门经理有义务审核本部门递交的申请盖章的材料,并在权责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7.公章管理人员须认真负责,使用公章要坚持原则,严格按制度办事,对不符合盖章手续的各类证件、函件,管印者不予盖章。
8.盖章时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9.任何人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强行要求公章管理人员盖章、违反规定私自加盖公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10.公章保管人应将公章置于保险箱内,并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不得遗失,毁损,不得擅自使用。
5.11 本规章自批准之日起执行,解释权、修改权属于总裁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