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被拷问思考


  从来,律师的权利频频受到侵犯并不是什么新鲜之事情了,而近日,律师被法官拷问的事件引发广泛而又严重的关切!但是,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什么个案,人们,特别是律师,大家都需要一个说法,大家都要有权利保障的实践!

  据《人民日报》报道,7月10日上午,昆明某律师事务所何律师受当事人委托,到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代理一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案,澄江县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庭长洪猛单独负责审理此案。开庭后,作为被告方代理律师的何律师认为,本案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将原告的妻子追加进入本案参加诉讼,未得到法官洪猛的同意。庭审结束后,何律师发现笔录上遗漏了他的辩论观点“法官口头不同意追加当事人”,于是拒绝在笔录上签字,并在笔录上表达了意见。洪猛让书记员叫来法警,将何律师铐起来带出法庭,后铐在法院篮球架上。

  当天上午11点半,澄江县法院副院长洪家敬得知情况后,随即叫法警把何律师的手铐打开,并向何律师了解事情经过。至此,何律师被铐在篮球架上已有40分钟左右。事发后,云南省律师协会有关人员随即赶往澄江了解情况。7月11日下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关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的指示后,立即指派相关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同志组成调查组,于当晚8点赶赴澄江县法院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调查组认为,洪猛的行为是严重的执法违法行为,而且违反法官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对此,澄江县法院已提请澄江县人大常委会撤销了洪猛的澄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同时决定将其清除出法官队伍。这是近几年来,我们所看到有关方面反映最迅速、处理最快捷、结果最痛快的律师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件。

  记得2006年,全国多名律师被打。其中只有3月28日北京律师王令在天津南开区法院被打事件得到广泛关注。虽然王令被打事件的处理结果不那么理想,但比较同年被打的辽宁、浙江等地律师又算是尚可。此后,又陆续听到许多各地律师被打以及其他执业权益受到非法侵犯的消息。在这些消息的背后,是法治的倒退和法律职业人的道德沦丧。

  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作为法律人,他们之间的关系纽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同一套法律体系,追求的是同一个目标:公平和正义。但是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又是在不同的岗位,权利的来源和角度又不相同。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既不能同流合污,也不能成为仇敌。各方之间可以有在适用法律上的争议和认识上的不同,更应当相互制约、监督,以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透过此次的律师被铐事件的态度上的不文明、不合法,我们看到的是一些人嘴巴上讲法,而心中无法。被铐打的主体虽然是律师,但损害的是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在一些吃皇粮的人心中,将党和人民对立起来,从而形成了“为党还是为老百姓说话”的选择。于是,作为“为老百姓说话”的律师就成了另类的法律人,成为一些人的打击对像。

  在现实的法治情境下,律师经常会面临一种“尴尬选择”——到底要“遵从法律”还是“听命部门”?原因就在于律师在面对一些诉讼案件的时候,已经失去了“独立执业”资格,而是要依托于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来做出相应的执业选择,特别是一些群体性诉讼案件。现在,“律师被铐室外暴晒”,就是一次权利与法治博弈的后果,它作为一个切口,清晰地映照出当下律师执业的尴尬,寻迹到司法生态恶化的病灶。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律师被法官铐室外暴晒”事件,涉及的是一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众所周知,有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案件,往往都涉及公权的运用,成为私权利与公权力之间的博弈,也容易成为群体性诉讼案件。

  本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关博弈也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遗憾的是,在这起“律师被铐”事件中,律师的话语权不但一再被法官随意剥夺,甚至连人身自由都被法官公然侵犯。律师就这样被法官铐在权力十字架上,无助地看着法律正义的流失,这样的景象,会让无数渴求司法正义的公众感觉到沮丧。因为这就是对公平与正义的公然抛弃,最终践踏的将是更为广泛的民生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