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保障企业机器正常运行的必备武器,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实践的过程中,我曾观察到很多有趣的现象:规章制度得不到切实的执行。圈内朋友也多次提到,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明白清晰,漂亮可人,但却得不到有效的执行与落实。很多管理者认为,问题的根源是执行力的问题。
为此问题,我特别仔细研究过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首先我不否认可能存在执行力的问题,但我认为更深层次的问题,其实源自制度本身。得不到有效执行的制度,都很可能存在致命的实践漏洞!
人力资源部是负责企业制度制定的主导部门,在实践中,也可能是其他高管人员担负起企业制度的制定工作。在我的工作经历中,就曾多次负责相关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在管理者制定企业制度的时候,我发现主要从两个思维导向出发:明确内容,规避风险。
明确内容和规避风险是很多管理者制定规章制度的出发点,也自然而然地将这种思维形态清晰表现在制度上,对此是没有错误的,但却不全面,缺乏对人性深刻洞察的全面认识。管理者经常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管理的本质是基于不信任而产生的,制度是其中一个有力的维系手段。规避风险的本质是在规避人性的阴暗面,明确内容的本质是概述工作的内容与职责。人性当中,固然有阴暗面,但同样存在光明的一面。企业经常倡导的“以人为本”在制度里面,将真正点滴呈现。只有融合人性与管理实践的规章制度,才真正具备落地的功能,才会真正被企业员工所真诚接受。
经过多年反复的实践与揣摩,我认为:每一个优秀的企业制度背后,都必须蕴藏着“权、责、利”三要素。权责利是一切规章制度得以落实执行的第一要求,但凡违反此三点精髓,或者火候有所偏差,权重落笔点有失偏颇的规章制度,都会在实践的过程中陷入层层障碍的心理对立当中,得不到快速有效的落实。
制度的奥秘之一:权
我仔细研究过很多企业规章制度,发现绝大部分都落笔于职责内容上,反复强调岗位人员需要履行的岗位职责,这就是典型的明确内容思维导向制定的企业制度。
职责必须与职权互相匹配,而且职责与职权必须对等匹配,方才得到有效的执行落实。只有职责,缺乏职权,犹如让登山者负重攀爬,且丝毫没有攀登设备辅助一般。权力是为了更好地完成责任服务的,枪杆子里出政权,党必须指挥军队。
明确内容的规章只能够称为岗位说明书,尚不能称为专业企业制度。对于企业而言,需要的绝不仅仅是一纸职位说明书般笼统的表述。
据我观察,当职责缺乏职权维系的时候,岗位员工往往容易饱受各方的制约,由于彼此的权力范畴都处于模糊地带,为了不至于碰撞到高层敏感的神经,彼此都在小心翼翼的反复试探着,而这种试探行为最终不但将工作进度拖慢,更容易引发同事之间,部门之间互相打太极推皮球的行为。如果这种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最终将会演变为企业内讧,消减企业整体的竞争力。但许多老板出于掌控的权谋原因,往往乐此不疲,长远而言,此种行为于企业,于老板均无益处。
许多职场人士不能清晰洞察里面的试探博弈,往往凭借表象,将其看作员工缺乏执行力的纠结,是停留在水面看花的姿态。每一个失败背后,往往意味着一个系统的失败。
制度的奥秘之二:责
职责是无数企业规章制度浓笔重彩的一篇。
绝大多数企业制度在职责的问题上都犯了一个重要性的错误:缺乏量化的阶段性目标分解。
企业是一个随着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的盈利组织,一切的调整都是为了更好地追求利益指标。为了更好地达成利益指标,就需要将企业不同阶段的目标进行拆分,分配执行。从这个角度看,企业应该是一个非常重视量化数据的组织体系,但是事实上,恰好相反,企业在维护整体运营的制度上,往往在职责上一笔带过,概而论之。
职责的模糊化是很多企业管理经常犯的错误。我与很多职场人士交流的时候,经常倾听到职责混乱的抱怨,好像这个有点关联,好像那个也有点关联,最终各种“好像”导致了整个系统的混乱。
企业是一个系统的机器,每个部门和员工都是这个机器上面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必须做到环环相扣,紧密相连,当一个零件出现问题,必定导致整个运营系统的散乱。对于研发、策划等后勤团队尤其显著。譬如研发的滞后,必定拖慢其他部门的进度,最终对整个企业系统造成迟缓。
当效率降低,效果不佳的时候,也逆向导致了部门与员工之间互相推诿,不愿意承担责任,直接挑起彼此的对立。
制度的奥秘之三:利
利益是最能驱动人的动力源泉。企业就是一个追求利益的组织机构,所有的企业成员都在这个名利场内追名逐利。
我翻阅过很多企业管理制度,特别针对奖励与处罚部分的条款作出分析和对比,我发现,绝大部分的企业制度都在处罚条款上做出浓重的落笔,部分生产制造企业甚至可以使用“狠辣”二字形容其处罚条款。
以东莞为代表的部分生产制造型企业集中地尤其显著,类似制度,我甚至在一个大型上市国企亦曾见过。我特别注意过2004-2009年东莞部分竞争门槛偏低的生产制造型企业的规章制度,09年的制度较之04年,几乎没有做出丝毫人性化的改善,动辄以高额罚款作为威吓手段。04年期间,我于东莞曾见证一名月薪四百元的企业门卫,由于贪睡迟到一小时,被赫然罚款三百元的实例。
我并不否认,处罚作为一种逆向驱动的策略,有着良好的驱动性,特别是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基层员工。但如果作为根本的运营策略,我更强调正面驱动的重要性。奖励永远比处罚更能驱动人心。
我还注意到,很多制度存在奖惩失衡的问题,这个也是制度难以真正得到人心,获得落实执行的主因之一。部分制度,除了重彩惩罚条款之外,也会提到奖励条款,但两者往往是失衡的,有些制度甚至是严重失衡。比如我曾看见过一家互联网企业,规定员工迟到一次罚款五十元,两次一百元,以次类推,而全勤奖则没有。
利益可以拆分为荣誉、升迁、金钱、学习机会等不同的性质内容,管理者可以针对不同的对象需求,灵活运用不同的利益驱动策略。
制度的奥秘:权责利的三足鼎立之势
以我的经验分析,优秀的企业制度应该是:职责先行,职权辅助,利益驱动。
职责、职权、利益三者必须相互匹配,三者如同一鼎之三足,既不可过低,亦不可过高,必须保持在一个度的平衡上,托起企业的发展平台。三者若一旦失去其平衡牵引关系,就很容易导致一方倾斜,最后导致三足鼎立的局面失衡,最终将引发落实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在部分实践过程中,我们会在利益驱动部分附加上惩罚制度。在这里,管理者需要特别注意,奖励机制一定需要比惩罚机制占据更大的权重!具体实施过程中以二八比例,或者三七比例为佳。落实于实践时,应该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协调。
职责先行,职权辅助,利益驱动三者将构成一个正面的驱动体系,三者成三足鼎立之势,不仅仅符合专业的企业运营需求,更重要的是,符合人性的需求。只有真正符合人心的制度,才会得到员工真心的执行和落实。
得人心者得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