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在下面检查,发现一企业环境管理问题较多,而县监察中队留在企业的现场监察笔录记载该企业环保设施全部运行正常。我要求县里将分管这一企业的环保工作人员请来了解一些情况。
经询问了解到,分管该企业的中队长手下有三个人,承担着辖区内三个工业企业的监管任务,这三个企业中有两个煤矿目前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只有一个在生产。
我问中队长:“这个企业你经常来检查吗?”“每月最少来一次。”中队长肯定的回答到。我又问:“那么你知道企业生产中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吗?”,中队长无以应答。我再问:“你知道企业应该建设配备什么环保设施吗?”中队长说:“不太清楚!”,让人哭笑不得。
一个连企业应该建设配套什么环保设施都不知道的人,尽能在笔录上写上“企业环保设施全部运行正常”,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四个人管不好一个企业?
这种情况绝非偶然,在其他一些县也时有发现。
分析一下,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人员素质低。不会不学、不懂不问。满足于“眼睛一睁一闭一天”的混日子。
二是敬业精神差。不认真、不吃苦。为完成监察次数任务而工作,不求工作质量。
三是考核不认真。只注重表面现象,不考察工作实效。
四是监督不到位。没有人进行后督察,缺乏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