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故居保留之争的背后
关键词:梁思成和林徽因 名人故居 奸臣纪念馆
梁思成和林徽因北京故居的保留之争最近成了媒体焦点,持保护观点的朋友们称:
梁思成和林徽因一共租住了6年多。从1930年到1937年,他们在这里生了个儿子,并从这里出发,完成了对中国古代建筑群落的大部分考察。孕育中国建筑史的梁思成和林徽因北京故居,三十年代文化菁英聚会的“太太的客厅”,如今,他们的故居尽管逃过战争炮火的袭击,却抵挡不住经济发展需要,遭开发商无情拆毁,所幸在相关单位制止下,这间座落东城区的北总布胡同廿四号院,暂时得到缓拆,但包括该院门楼及西厢房皆已毁损。
诺大的北京居然容不下梁思成的故居吗?说的人确实楚楚可怜,听的人也是义愤填膺。
其他每个自认是名人的后代,名人的追随者、追星族都可以说得更加楚楚可怜,听的人照样义愤填膺。
其实客观地说,引起争议的仅仅是他们租住了六年的房子,而非祖产。那房子从产权的角度,原本就不是梁思成和夫人林徽因的,他们曾是房客——而非房东!难道房子也可以因为名人而自动变更产权吗?
本人从骨子里是倾向于精神财富比物质财富珍贵得多的,甚至家人与很多朋友都笑话本人身上浓郁的穷酸之气,对于掌握大量物质财富的那些成功人士,素来不很恭敬,以至于某些朋友把本人与吃不到葡萄的狐狸进行类比——总是有吃不到的就是不好吃的酸葡萄之嫌。
但本人还是要从反对的角度进行一些说明。
一、被保护的名人及其故居的标准——对什么样的人的什么样的故居应该保留:
第一个问题是:名人故居需要保留吗。
如果确实需要保留的话,那么我们是否要周期性地对那些已经故去的名人进行评比,评选谁的故居可以合法地得到保存呢?如果存在评选,那难免会带动大家进行新一轮的拉票,搞不好还会在评委会内部有黑幕,出现选票的丑闻。
或许有人说,不需要评选,那些国家级、省级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就理应受到保护,这固然是一种选择标准,但难道就没有失公允的情况出现吗?以北京这样有数千年历史的城市,以行行出状元的道理,能够称为行业名人、时代名人、历史名人的,怕要按照立方级数去递增了。
第二个问题是:什么样的人算名人呢?
什么名人啊?也就是一个人名!
很多仅仅有一个人名的人都自诩或者被粉丝们奉若名人。如果真的认同名人故居应该保留的话,那么就等于说把人分成等级了。
到底什么级别的名人配把故居保留下来?
名人的称号少了谁,谁的后代与拥趸者都会抱怨,而每增加一个人,就要占用多少现世人的栖身之地呢?
名人故居之争原本就是一种难以说清楚的事情。
说到名人,那些曾经是大恶之人,那些被民众恨之入骨的人,是否需要通过用保留故居的方式把他们纪录下来呢?这样的事情已经有人做了,比如山东威海荣成成山头福海风景区就有一个“奸臣纪念馆”,里面还详实列出了十大奸臣(屠岸贾、伯喜否、赵高、华歆、来俊臣、潘仁美、秦桧、贾似道、和珅、汪精卫)的塑像和“事迹”,此举虽然遭到了网友的群起讨伐,却依然能够自圆其说。
我们同样看到了位于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南锣鼓巷59号的洪承畴故居,当然,他的故居产权应该是属于他的,但这个身为明代末年的大将的洪承畴,与清军决战被俘后降清。如果他的故居也被以名人的名义保留并纪念下去,怕很多人都要如本人一样骨鲠在喉了。
洪承畴给我们留下的除了与他相关的两幅对联(一幅对联是:上联是“一二三四五六七”;下联是“孝悌忠信礼义廉”,暗喻“忘八无耻”;另一幅对联是:君可法 臣可法 君臣可法 史可法;父成仇 子成仇 父子成仇 洪承畴)
——难道洪成畴这样最终投降变节的人也算值得我们记忆的名人吗?他的故居也需要保存下来吗?
似乎我们应该用比较开放的胸怀来对待历史,对待历史上的那些名人,即使是大恶人,都需要从反面典型的角度,让后人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难道真的如三国时东吴的某位名人言论“不能名垂千古,也要遗臭万年”,这二者都不枉活人世一场。
第三个是问题是保护的是当下处于什么状况的故居?
是那些有待保留的故居的标准,比如那些不能称其为院落的房子,那些单独有几个房间的建筑,那些已经面目全非的故居,那些只有象征意义而成为实质上负债的故居,难道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二、成本与收益问题——保护的投入产出比的问题:
每个在历史上的某个领域取得成就的人都值得尊敬。
但在尊敬前辈的同时,我们不能不考虑成本与收益之间对比的问题。
而那些故居大体都是一些老式庭院,年久失修不说,还要投入人力物力与财力去维护,耗费大量的社会成本,在原本已经资金紧张的金融危机大环境下,是否会是得不偿失的呢?
那些故居能够带回什么回报呢?是旅游上的还是文化上的回忆呢?再说,通常都不是名人的祖产,或者是他们租下来的,且没住过多长时间的。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故事,都有数不清的名人,每个行业都有值得现世与后人敬仰的取得重大成就的人,我们以何种方式去纪念他们?
难道只有通过保留他们的居所的方式、像北京的故宫、明陵、恭王府一样,让后人买票参观,难道这才是所谓名人留给我们的财富与价值吗?
梁思成和林徽因的大女儿梁再冰,2008年在她重返梁思成故居的时候曾经表示,“不想回忆了,拆与不拆都一样。”已经有高龄八十岁的她同时感叹,“那里跟我已没有关系了,我小时候住过的北京城没有那些高楼。”
三、现实问题——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的问题:
但我们不能不考虑现实问题。
梁思成在世的时候,北京有多少人?再过30年,北京又会有多少人?
现在的人口数量(特别是都市人口)比历史上的密度高多了,不仅是土著人口数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大量的农村人口搬到市内。同时,都市面积被大量的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占有,在都市里生活的有两类人,或者是房奴,或者是居无定所。
每增加一个需要保护的名人故居,就要占用多少现世人的栖身之地呢?
比如一套名人的故居,至少可以满足数十人甚至上百人的栖身的问题。如果盖楼的话,又不知道能够解决多少人的安家梦了。
一面要国际化,一面要保留北京的传统文化特色;一面要城市化,导致城市人口数量数倍地增长,一面要保留古迹,把先人的足迹留在我们心间。素来历史与未来,精神与物质都是对立统一的,但这种对立统一是要以彼此尊重的前提下的。改革开放30年、60年、100年之后的北京,与梁思成时候的、鲁迅时候的、恭亲王时候的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精神与物质之间、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本土人口与外来人口之间的对立将逐渐尖锐。
维护这些故居所需要动用的成本与潜在的损失将会越来越难以用数字来衡量。难道这也符合我们塑造和谐社会的初衷吗?难道这也是那些名人们希望看到的吗?
——我们不禁要问那些不惜一切成本去保护名人故居的支持者:
你能控制人口数量的迅速膨胀吗?
你能阻止外乡人与外国人来投资、找工作吗?
你能阻止城市化的脚步吗?
你能阻止人对世俗、物质财富的渴望与贪得无厌的追求吗?
你能忍受别人住高楼大厦,享受高科技带来的便利,你却要栖身于方寸的鸽子笼里吗?
如果你能,那么你的爱人、孩子也能吗?
假定你恰好住在某个名人故居的院子里,
如果暂时栖身于简陋破旧的房子里,当房屋楼雨透风的时候,你是否可以控制住自己不去旁边名人房子的屋顶揭下几片瓦遮风挡雨呢?
如果你住的院子的旁边就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难道你和你的家人、孩子也不巴望着尽快摆脱这种恶劣的生活环境吗?
难道那些已故名人都依然在与后人争夺有限的生活空间与生活资源?
——如果不能,那么就不要假惺惺地去做貌似清高的保护。
贾春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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