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老人并不违法
为了守护斑马线的尊严,兰州一位白发苍苍的古稀老人,在其所住小区门前的斑马线上,手持砖块,不到4小时内怒砸14辆闯红灯的违章车。此事很快引起了各方注意,媒体在采访老人时,老人说:。“砸车是无奈之举,不合法,所以我只砸车身,不砸车窗,就是怕伤了车里人。”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本法认为,此事是汽车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不顾及信号灯警示,威胁了包括老人在内的行人的安全所致。甘肃省心理咨询师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莫兴邦认为,就事件本身而言,老人的行为有浓厚的现实色彩。目前,部分司机违背职业道德,无视国家相关交通法规,置广大行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的现象,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老人说砸车起因也是由于08年亲眼见到过一名老妇在斑马线上被当场撞死,近日又看到报道说兰州有六人被车在斑马线上撞死,他才无奈开始砸车。 联系到杭州出现的飚车伤人案和南京出现的醉酒后连伤九人案,老人的砸车行为可以用法律上的“紧急避险”行为来解释。
按照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我们再看老人的行为,他砸的都是违章闯红灯的车辆,而违章闯红灯极易导致车祸,使行人的人身安全遭受极大危险,可以说闯红灯的车辆使得这种危险正在发生,此时老人采取砸车这一危害较小的行为以阻止这种危险的发生,正是为了避免行人伤亡这一较大的危害后果出现,老人的行为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规定,属于紧急避险行为。这样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并不是违法行为,是对社会有益的。假如在南京灾难中有这样的老人手持板砖怒砸肇事车辆使惨剧得以避免的话,那是我们社会多么大的幸事啊。
砸车老人并不违法,他的行为是紧急避险,这一点需要老人本人和全社会都知道。在当前社会我们急需百个、千个这样的老人出现,以维护日益危险的交通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