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有好几位朋友通过网络买了衣服、数码产品。付款后,收到的货颜色、款式与所订货物差异很大,更有甚者,通过淘宝网购买的数码产品竟然是假冒伪劣产品,买房电话在其收货后一直无法接通。让本人感触颇深!
现在互联网成为一种产业,已经无容置疑,电子商务着实让广大网络用户体验到了其方便、快捷,同时,也让他们领略了“忽悠”的厉害!供货商很容易而且用很低的成本做成了交易,实现了利润的最大化。
网络运营商也通过他们的运营取得了属于自己的利润,消费者、购货者也方便、快捷的以实惠的价格体验了“上帝” 的感觉。网络电子商务运营商、供货商、购买方作为互联网的运营、参与者,在目前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尚未健全,如何快捷、安全的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做成这样的交易,无疑是摆在网络电子商务运营商、供货商、购买方面前的一个问题,而且本人认为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当然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是权力机构的职责,组织起草相关国家标准是政府的职责,那么互联网电子商务的经营公司,能不能作探索者、践行者,在没有相关国家标准时,公司自己能否考虑制定企业标准、时机成熟时作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起草者呢?答案无疑是肯定的。有了这样的规范、这样的标准,互联网电子商务才能规范化运作,保证交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