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发生一起怪事:一名律师因没有顺从法官的意愿,法官竟叫法警用手铐把律师铐在法院篮球架上晒太阳40分钟左右。事发后,云南省律师协会有关人员随即赶到澄江了解情况。澄江县法院副院长洪家敬对省律协工作人员说:“事件主要责任在法官,法官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没有按法律程序办,法院也觉得事件发生得意外。”(7月12日《春城晚报》)
作为澄江县法院民事一庭庭长,洪法官一定是“懂法”的,可他在审案中却无视辩护律师的合法请求,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庭审笔录,表现出高人一等的野蛮心态。当律师何某主张自己的权力、履行代理人义务时,却怎么就剥了法官的面子?因而导致该法官恼羞成怒,进而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之下,私自拘禁了律师。
被铐者作为律师,而且是曾经有着10年刑事法官经历的律师,在法院里都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普通老百姓还能指望得到公道?
就在该消息出炉的同一天,4名律师行贿北京原西城法院院长而获刑的消息也被《法制晚报》披露。涉案的4名律师,为获得案件代理和有利于己方诉讼的目的,而用钱买通原西城法院院长郭生贵,结果被石景山法院集中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免予刑事处罚。
律师行贿法官,在中国好像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甚至已经形成了“潜规则”。2005年,阜阳中院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司法腐败窝案,使该院两名副院长,十余名庭长、副庭长涉嫌受贿被查处。这起窝案最后牵出十几名“行贿”的律师,其中六名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上个月,曾代理过郁知非案的芜湖知名律师张铁峰,也因行贿法官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就“法官铐律师”一案而言,是对公民权利的恶意践踏,是对律师基本权利的侮辱,该法官或许已涉嫌“非法拘禁罪”了。可令人遗憾的是,当地法院的领导至今仅承认法官铐律师是错误行为,却并没有考虑到在法律的层面上去解决这一问题,难道法院领导也不懂法?
法官和律师,中国人都尊称他们为“法律工作者”,可这些法律工作者却都只是将法律作为牟利工具,去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在这些非法勾当中,法官又占领着据对的主动权,这在高喊加强法制建设几十年后的国度,真的是非常悲哀,这也表明中国的法制环境还不是很好,通向法治的路还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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