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眼前摆放着一本书,有关你与这本书的演绎故事,这么说吧,这个世界,古今中外,所有的思想理论都没有办法给你一个最完美、最标准的解释,所谓“一粒沙中见世界”,我也只能给你一种我所认为正确的一个建议。
这本书对你来说,究竟是“书”的概念是正确的,还是“book”的概念是正确的呢?如果说你认为这两者都是正确的,很显然你不是一个唯物论者,唯物论的原则是:物质决定意识。决定的含义是唯一性的。诡辩论者二者皆选,行动者,懂得如何去做的人只能二选其一。显然,书的客观存在并不能决定你究竟选择“书”还是“book”。反倒,毛主席的最高指示,他是湖南人会把“书”(一声)念成“书”(三声),你也会附和的,这就是客观唯心。所谓主观唯心,是指你可以把书看成“书”、“book”,甚至,小“a”或小“b”,这都可以,至于如何选择也看你自己了,如果你认为中国人撒谎、不诚实,你的英语又好,你就可以选择“book”,去求教美国人或英国人,这是你的自由选择权利。当然了,我们毕竟生活在一个社会里,需要彼此间的相互交流,如果你说你的,我说我的,他说他的,岂不乱套了,因此,引入一个“最高指示”的权威(当然是客观唯心了),达成社会共识还是很有必要。只是还存在一个问题,假如你是一个刚从原始森林出来的,对什么是书一无所知(当然也就谈不上有什么自由选择),“最高指示”对你就如同“对牛弹琴”,毛主席他老人家也会无可奈何的。因此,权威与自由选择权利之间的逻辑关系,权威一定是从属于自由选择之中,以自由选择为基础,才可能会产生,达成社会共识的意义结果。我在《我看大国崛起的成因》一文中就阐述这样的看法:个人是无法脱离社会而独立生存,因此尊重现实社会中的公共价值理念,乃是个人的生存之本,但是,公共价值理念绝不可以超越或凌驾于个体的人性追求之上,否则就是反人性的。所谓“国强民富”与“民富国强”的差别,也是如此。
当然了,尽管我们基于社会共识选择了“书”的概念(以中国社会为基准),但是一定是要基于书的客观现实存在,“书”的概念也才会有意义,“指鹿为马”,或者,明明是一张桌子,你非要说它是“书”,由此可见,唯物论还是非常必要的。只是,书的客观现实存在并非永恒存在,是需要你小心翼翼精心保管好的,当它遇到火,你就会说:“我的书啊!”,它变成灰了,不存在了,“书”的概念、“book”的概念、小“a”的概念都没有意义了,你的自由选择权利也丧失了。这就是历史相对论,可以参考美国科学哲学家库恩的理论还有中国明代哲学家李贽的思想。
2009-6-5于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