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母儿童节吊打儿子8个钟


虎毒母儿童节吊打儿子8个钟

中山市发生一起虐打儿童致死案

陈绪国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而在世上却有十分虎毒的母亲。

617时到62上午830分,中山市石岐区发生一起家长虐打儿童致死案。目前警方已对死亡儿童母亲李某进行刑事拘留,父亲罗某则取保候审。当地警方已经邀请省一级的法医鉴定专家对儿童死因进行鉴定,不日将会向社会公布鉴定结果。

根据10岁死亡儿童罗仔(化名)的父母交代,他们从61日晚762日上午830发现罗仔没有呼吸的13个小时内,一直用衣架抽打儿子,并连续四次将他悬吊在卫生间内,其中最长的一次由62日凌晨4830分,悬吊了4个半小时,加上之前断断续续的4个多小时,罗仔被悬吊在卫生间内超过8小时。

令人十分惊诧的是,罗仔家长对于稚气未消的10岁儿子动用私刑,并导致儿子死亡,竟然是为了区区300元钱而恶作剧。

61日上午,父母给罗仔300元,让其缴纳所在的幼儿托管中心费用。得知托管费降为50元后,当日下午,仔母向罗仔索回缴纳托管费之后退回的50元。罗仔交不钱来,仔母打电话给托管中心,得知罗仔并没有缴纳300元,钱下落不明。于是,仔母一再逼问钱的下落,接着发生前面叙述的接二连三的虐打儿童,并致死案件。

根据以上资料分析,罗仔的家庭条件应该不差。既然家长选择了将孩子交给有关单位托管,说明了经济来源是靠得住的。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母亲虐打儿子致死事件?为什么为了区区300元钱而致亲生儿子活活送命?这当然是一个谜。

关于家庭暴力升级的版本,仔母李某有几种说法:

61日晚饭后,父母追问钱的下落,并开始用衣架抽打罗仔。害怕的罗仔说钱放在了学校。之后,带着父母两次到学校找了两个地方,都没有结果。(仔母很生气:“看见他不但不知悔改,还一次又一次地骗我们,我非常生气。”)

830分:仔母叫仔父将罗仔双手绑住,自己则找来一条尼龙绳,将罗仔双脚绑紧,之后将儿子悬吊在家里的洗手间。(仔母:“虽然绑了他,可我很怕他受伤。而且我不是把他吊上去的,是找来一张小凳子,让他站在上面,吊好以后再拿走凳子,整个过程儿子都很配合。”)

61日晚9时至62日零时:被吊起来的罗仔忍受不了痛苦,又相继交代了家里房间和楼下院子两个藏钱的的地方。可是父母找过之后依然是一无所获,恼羞成怒的仔母每次回来之后又把他吊在卫生间里面,如此反复了3次以上,持续4个多小时。(仔母:“他多次骗我们,我气得不行,所以决定好好惩罚他一下。”)

62日零时至4时:父母将罗仔放下来进行长达4小时的“思想教育”,希望罗仔交代钱的下落,可是4个小时之内没有交待任何内容。(仔母:“他的爸爸很累了,我就让他先去睡觉,自己一直在厅里面看着他,希望他可以说老实话。可是他什么都没有说,这让我很失望。”)

624时至830分:仔母又将罗仔悬吊在卫生间,并不时用衣架打他。530分,罗仔的父亲睡醒发现儿子还被吊着,倒了一杯水给儿子喝下去,830分,罗仔没有了呼吸。(仔母:“我每隔半小时左右就会去看他,发现他一直没什么问题。如果他一直不说,我还会把他吊一段时间。”)(广州日报200964A8版,记者李冀珩、张坚、于涛摄影报道)

罗仔的父母,为了300元钱的下落,就狠心地折腾罗仔长达13个钟头,其中吊在卫生间8个钟头。而仔母对警方的言语,不但不对自己自责,还一再振振有词,还说什么“如果他一直不说,我还会把他吊一段时间”。严刑逼供已经到了癫狂的程度!

都说子女是父母的心头肉,手心肉手背肉手心手背都是肉。人们不竟要问:罗仔的亲生父母在光天化日之下,为什么要这样残暴地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个稚气未消的少年儿童,并且发生在国际儿童节?他们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是在反叛道德、反叛法律,还是反叛家庭、反叛社会?他们到底是有病还是没有病?这其中还有其他什么隐情?

罗仔已归西,中山虐童案留下了许多疑点。一是据罗仔父母交代,只用衣架抽打儿子。但警方认为这种行为并不足以致罗仔死亡,父母有没有采取更加极端手段对待罗仔?二是罗仔的父亲一直在劝阻妻子,为何成效甚微?他有没有参与虐待行为?三是罗仔的母亲说吊起儿子的过程,儿子比较配合,是否意味着罗仔不是第一次遭到这样的体罚?

中山市虐待儿童事件,是一个典型事件。这不仅为广大读者所严重关注,更应当引起广大的法律专家、社会学家、教育学家和社区部门、政府部门等学者、干部的高度重视,中山市这种恶性案件再也不能重演了!

谁能救救罗仔式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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