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掉的只是一座高楼吗?


上海倒掉的仅仅是一座高楼吗?

27日,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幢13层的在建楼房居然倒塌了,而且倒塌得很完整,很有风度,楼面朝上的地方连玻璃都没破。

对于这桩震起满天尘土也出舆论哗然的“倒楼”事件,著名的建筑专家吕教授感到不可思议,简直不敢相信,13层的楼房连根拔起,整体倒塌,却没有散架。从1956年开始研究房屋结构到现在,还没有见过房子这么倒下的。”“如果经过正常的设计、施工,根本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从图片上分析,唯一能解释的理由应该是在房屋设计或施工的重要环节出了问题,而且很可能在打地基时出了问题。——相形之下,笔者并没有像专家那样的震惊,更没有像众多的网民那样急于问责。原因非常简单:楼房倒塌太过于平常,有必要那样大惊小怪吗?

中国近些年来的楼房倒塌确实不足为道。在这个房产独领风骚的经济大潮中,样板工程、面子工程早已成为了社会的主流,而相伴而生、如火如荼的大规模拆迁之下,有多少楼房不是这样在瞬时之间而“轰然”倒塌的呢?或许上海就是中国的标志与范本罢,就连楼房的倒塌也是这般有风度有特色的,居然“连玻璃都没破”!

在去年的汶川大地震中,不少学校的楼房倒塌了,那些成千上万的原本活泛的生灵悄无声息地成为了尘土之鬼,于是“天灾”引发了“人祸”的问题。可是截止今天,我们究竟看到有多少的相关人员被“问责”和“查办”了?既然“天灾”之下可以忽略“技术问题”,那么,上海此次的“整体倒塌,却没有散架”又有什么可以问责的呢?

13层住宅楼倒塌了,上海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长韩正要求部处迅速调查真相,确保群众生活不受影响。据此,我们似乎不应再怀疑政府的为民请命的决心,甚至还应为“上海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而感激涕零。然而,这次13层住宅楼的倒塌,当真跟当地政府没有一点关系么?

中广网的消息称,这幢倒塌住宅楼开发商的资质已经过期四年还要多。上海闵行区政府新闻办还发布消息称,除倾覆的莲花河畔景苑七号楼,其他在建的十幢楼均未发生倾斜、偏移、沉降等问题。——怪哉,开发商资质过期四年之多,这四年时间,上海市建筑管理部门在做什么?开发商资质都已经过期四年之多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能取得规划施工证和施工许可证?上海闵行区政府新闻办发布“除倾覆的‘莲花河畔景苑’七号楼,其他在建的十幢楼均未发生倾斜、偏移、沉降等问题”又是在向世人要说明一些什么?昭示一些什么呢?

另一份名为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塌楼盘最新资料曝光的材料将显示,闵行区梅陇镇的镇长助理、征地事务所所长、梅陇资产公司总经理等头衔都出现在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名单中。尽管闵行区委宣传部新闻办称“尚不清楚上述股东是否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但我们却可以这般推测:原来,这个在建的13层楼盘的倒塌,居然就是很多行业、很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啊!

上海倒塌的大楼,剥去了房地产业光鲜的外衣,让它在公众面前彻底裸奔了一回。但对于这桩“只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未酿成居民伤亡事故”的高楼倒塌事件,我们不仅要问:

假如上海市的相关部门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和开发管理的规范,这样的豆腐渣楼绝还会出现吗?!

假如上海市的相关部门有起码的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还会发生开发商把楼建得塌掉吗?!

假如上海市的相关部门具有起码的公共服务理念和监督把关的能力,还会让这个原本就没有“根基”的楼房建到13层吗!

也许上海市也是幸运的,因为楼房的倒塌毕竟是发生在业主入住之前的,如此“庞然大物”的倒塌居然“只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未酿成居民伤亡事故”!然而庆幸之余,我们不得不再次试问:上海市这次倒掉的仅仅是一座高楼吗?除此以外,还倒掉了什么???

(李吉明2009630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