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能力有限而欲望无穷是故高薪不能养廉
责权利不清,用人制度不科学,使用“黄金手铐 ”只有负作用。只要我们遵循科学务实的人才发现、选拔、任用制度和坚持责权利统一原则,还愁找不到由市场造就的管理、经营家吗?市场总是源源不断地造就一代又一代企业家,用得着“黄金手铐”去套牢那几个侥幸冒出来的“能人”吗?
所谓“廉”应是责权利一致,没有不劳而获、贪污盗骗剥削和谋取非法不义之财,在岗位上没有渎职并造成社会损失等的相关概念。在没有责权利统一机制的环境中,人为高薪绝不能养廉,反给分配不公予合法地位。因为所有的人能力有限欲望无穷,能力不能约束欲望,尤其合格不合格的腐败无为者能力萎缩但欲望有增无减,使得欲望、能力二者客观上不可能挂钩,无法做到以有限能力去约束或满足不断膨胀的欲望。换句话说,能力再低的人也不会满足于有限的高薪,一有机会必谋取私利。但在责权利统一原则下,虽然能力不能约束欲望,但任何有劳动能力的人都不可能不劳而获,每个岗位均有实质性的责任、职权、报酬。高报酬高收入的职位不是人人都能胜任的,也就不会出现类似现在人人想当官的情况。唯有能力高胆量大有事业心的人才会挑战自我,竞聘高职权高责任高薪岗位,致高贡献挂钩高报酬。只有责权利三者有机统一、能力、贡献、工资一致,才能产生规模效应,在同等的科技生产力、物质条件下,同样的岗位薪水投入将比责权利相离时得到更高更大更好的效益产出。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高薪是在责权利统一条件下自然形成的,不是在攀比风中人为给定的。
总之,高薪不能也不必人为设置,而应在责权利统一机制中,由市场规律自动衡量每个岗位责、权、利诸种类量化值。唯胜任高岗位作出高贡献者才能获得相应高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