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多缴税为何难实现?


  据报道,财政部公布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显示,近年来工薪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左右。工薪阶层贡献了50%的个税,这样的比例不太合理,一个完善的个税征收体系应该达到富人多缴税的目的。比如经济发达的美国,近50%工薪阶层只承担联邦所得税的5%,富人阶层承担了95%的个税。富人多缴税在我国难以实现,与我们的税收工作重点不合理有一定关系。

  是啊!我们的税收工作重点不合理。君不见:《财政部:提高个税起征点富人受益多》(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6/0618_17_1207766.shtml),这是什么论调?!财政部怎么能说出这么没有水准的话来?个税根本就没有“起征点”!而是“扣除额”!“扣除额”是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而必须扣除的费用额!这与“富人受益多”,有何干?再说,怎么就能是“富人受益多”?如果工薪层的工资都在2000元以下,或都在5000元以下,扣除额提高到5000元,工薪层都不纳税,受益不多?

  再说,想让富人多纳税,只要提高边际税率就解决了,财政部的专家能不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