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电视购物媒体逃脱不了干系


 

虚假电视购物 媒体逃脱不了干系

 

李华新

   

    近来虚假电视购物广告屡禁不止,产品类别也由医药保健品向手机、“金”饰品等中高档商品转移。值得引起注意的是,从2008年以来,富裕起来的农民逐渐成为虚假电视购物广告的受骗主体。专家建议:要治理虚假电视购物广告,要实行“问责制”,一旦播出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一切损失都应由播出媒体承担。 ( 2009-06-15 11:13:24 稿件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4版 )

 

  现在看来贪图便宜是城市人也是农村人的天性,在这一点上说不上是谁跟更聪明,但是从媒体上得到了购物信息,为什么会如此 。在其中的一些蹊跷和规律也是值得人们反思的。

    与农村地区消费群体相比,城镇消费者接触电视广告早一些。 1998年,国内电视购物开始兴起。当时商品大多集中在增高、治疗近视等保健品方面。十几年来,国内有关电视购物欺骗消费者事件频频被媒体曝光,而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有关电视购物的投诉量始终居高不下,并呈现不断攀升态势。  这样的一种行为不是一件什么好现象,也不是什么城市人的智商不高,或是现在农村人的智商低的问题,而是说现在的这种 蔓延也是一种必然。

    经过多年的“洗礼”,城镇消费者对电视购物广告已经有了防御抵抗力,不会轻易受骗。而对于农村消费者来说,这还 是一件新鲜事,而且人们对于媒体的信任是出自一种很朴素的心理,媒体上的东西还能忽悠人们吗?可就是这种的一种信任中,人们受骗了,而媒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却在长期以来被媒体自己消解了。

    许多专家表示,电视购物这种方式本身没有错。在当今社会资讯发达情况下,电视购物被称为继零售、超市之后的第三次销售革命,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巨大成功。有关数据显示,最近几年,美国的电视购物营业额超过900亿美元,约占全国零售总额的8%;在亚洲的韩国,电视购物占到全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0%以上,而我国所占比例只有0.15%。 

    差距如此大,一方面,因为我国电视购物业在国内起步较晚,市场不够成熟;另一方面,电视购物方式在我国存在严重的行业信任危机。有关专家表示,如果能重获消费者信任,特别是获得广大具备一定购买力的农民消费群体支持,电视购物行业存在巨大的成长空间。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出良方:一是, 应尽快对电视购物广告和购物企业提高“准入门槛”。 二是,  对于电视购物公司的市场准入、事后追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出严格细致的规定。   

    不过对什么要加强对农民进行教育之类的提示,笔者以为这是社会的责任,而不能去责怪农民的警惕性和辨识的能力不强上, 要从“媒体”源头抓起:实行“问责制”。“一旦某媒体播出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该媒体将承担一切后果。”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