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的实质――三评“价值中国网”


 

            实名制的实质
                                   
             ――三评“价值中国网”
 
 
价值中国网从创立伊始,即倡导和实施全站实名制,是全国坚持得比较好的一家实名制网站,为推行网络实名制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拟用法律的威力推行网络实名制,却遭遇了尴尬,一石激起了巨大的网络波澜。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网络实名制的实质到底是什么?
有人认为,实名制是为了应对网络不良信息传播、网络谣言以及网络暴力等网络危害而采取的措施。我们知道,贪污腐败、家庭暴力、刑事犯罪、乃至杀人越货,几乎都是在“实名”情况下发生的,“实名”并未能制止犯罪。现实世界尚且如此,虚拟世界仅靠一个实名制,恐怕难以消除种种网络危害。这就是说,网络实名制的实质不在制止网络危害上。
有人认为,网络匿名将严重阻碍网络电子商务等网络经济的发展,这与中国经济的发展无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买卖并无须“通名报姓”,如果哪家商店、超市也搞“实名制”,恐怕生意立即冷清得门可罗雀。看来网络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与实名制也是关系不大。
 
一、             实名制的实质,就是两个字:责任。
 
价值中国网创始人林永青指出:“就社会责任而言,用匿名方式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既谈不上影响力,也容易造成责任缺失。”
实名制就是为了弥补网络发展中的“责任缺失”。
实名制的责任是两个方面的:一是博客作者的责任,既要对自己负责任,也要对网站负责任,更要对社会、对国家负责任;二是网站的责任,既要对自己的网站负责任,也要对博客作者负责任,更要对社会、对国家负责任。
作为价值中国网的一个网民,把真名实姓公布于众,把自己的详细资料留在网站,在网上发表任何言论,都表明“我是负责任的”:赞许和表扬我感谢,讨论和商榷我回答,指责和批评我接受,触犯律条我承担,“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敢说敢为,敢做敢当,不干那种鸡鸣狗盗、蝇营鼠窥的勾当。以对自己负责任为基础,就会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论,就会维护网站的声誉,也就是对社会、对国家负责任。
在那些匿名网站里,许多人来无影去无踪,信口雌黄,鬼话连篇,虚拟世界倒是“自由”了,却总让人感到缺乏安全感,关键在这里是严重的“责任缺失”!人与人之间不负责任,网站和个人之间也可以不负责任,试想生活在一个“谁都不负责任”的环境里,何谈安全之有?实在是没有意思。当初,我之所以选择价值中国网,就是因为这个实名制,就是因为价值中国网大气、正派,学术氛围浓,人人负责,大家负责。
价值中国网作为一个实名制网站,必须强化责任感,尤其要对全体网民负责任。大家以真名实姓、真心实意投靠到贵网的麾下,就是贵网的“网民”,价值中国网有责任、有义务维护网民的权利,荫福网民的利益。
价值中国网为了对网民负责任,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实名制认证”系统,由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对个人真实身份进行验证。凡是经过公安部身份证认证程序的,在个人网页的首页上,就有一个类似“钢印”一样的“戳记”:“已通过实名验证”,从而使网友在交往之中“验明正身”,告诉你,“我是负责任”的。
根据“提倡的要鼓励”和“鼓励即提倡”的原则,价值中国网在向网民“赠送网站股票”的规定和“每日人物”介绍中,应该对是否“经过实名制验证”的网民予以区别对待。这方面的规定应该在网上做出明示。
总之,实名制的实质就是责任的大力倡导,就是网络责任的全面树立,就是对网络发展中出现的“责任缺失”的积极修复。
 
二、             维护网民权益是实名制网站的责任
 
这里不得不说的是,我在价值中国网上发表的《关于文章被盗用,致林永青先生的公开信》。事情的原委是,4月25日我在网上浏览时偶然发现“全球品牌网”刊发了我的20篇文章。说实在的,著作权受侵害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尚且屡禁不止,何况在一个虚拟的网络世界。再说,发表在网上的东西,谁都可以免费下载,谁也都能免费复制,实际上就是一种“知识共享”,就是“免费的午餐”。有鉴于此,文章被下载的越多,被复制的越多,受到的重视越多,作为文章的作者应该感到越高兴。平心而论,“全球品牌网”也是一个颇有影响的网站,人家全文转载没有篡改,也署了作者名字,本无可厚非。唯一不足的是没有写明转载出处。这么说来,我把此事公开,并且要求价值中国网出面维护权益,岂不是“狗坐轿子不不识抬举”,非也。
我是按“实名制”要求正式注册到价值中国网的,价值中国网有责任维护、捍卫网民的合法权益。文章被转载,既没有得到作者的许可,也没有标明文章出处,这不是一种公然的“掠夺”行径吗?一是对作者的不尊重,二是对价值中国网的藐视。事情公开了,大家知道是“全球品牌网”盗用了价值中国网的文章,不明了真相的也可能认为是价值中国网盗用了“全球品牌网”的文章。在价值中国网上,文章可以被任何个人复制、下载,但绝不允许别的网站堂而皇之地把文章“劫为己有”,在他的网站上复制、下载。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我实名注册到价值中国网,形同“委身”、“许身”给了价值中国网,在这个“男人”面前,任何人都可以看,都可以欣赏。突然来了另外一个“男人”,对大家说,这是我的“对象”,你们可以随便看,随便欣赏……谁会容忍这样的侮辱。
《关于文章被盗用,致林永青先生的公开信》发表后,价值中国网做出了反应,5月12日,价值中国网的吴健先生给我留言:“价值中国网已经正式委托律师代理此事,维护您以及价值中国网的正当权益!”时至今日,又过去一个多月了,不知有何结果。我相信,价值中国网是一个“负责任”的网站,一定会给出一个明确的结果,让众多网民放心。
 
三、网络实名制不能用法律推行
 
关于实名制实质的探讨,有助于厘清网络实名制应该怎样推行的相关问题。
什么是责任?《金山词霸》对“责任”的释义是“应尽的义务;分内应做的事;应承担的过失”。责任,是人作为社会人应有的价值观。责任,是网络世界的“生态链”,每个人都是这个“生态链”上的重要一环。讲责任,体现着生活的价值,映照着人生的意义。讲责任,既是客观需要,也是主观追求;是自律,也是他律。责任心,更是一种社会担当,一种自我约束,一种前进动力,一种人生魅力。责任属于道德建设的基本元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都以责任为基础,为前提。如果认同实名制的实质就是责任,那么,网络实名制就不能用法律推行。因为,责任心的树立,责任感的提升,责任缺失的修复,用立法、用法律都是难以奏效的。这正是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遭遇尴尬的根本原因之所在。网络要立法,要靠法律制止各种网络危害。网络法律的承担者主要是网站,而不是仅靠形式上的实名制。网络安全说起来复杂,细想起来也很简单。对于那些“不负责任”发表危害他人、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博客和言论,网站一经发现就可以“不负责任”地立即删除,绝不能任其泛滥,放任自流。以“不负责任”对“不负责任”,天经地义,无论从哪个方面讲都是说得通的。对于实名注册的“负责任”网民的博客和言论,网站绝不能简单地“一删了之”,也要对网民“负责任”。该批判的批判,该举报的举报,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予以惩处。
网络的发展不能没有责任,不能容许“责任缺失”现象的继续。责任和权利是对应的统一的。人们在网上享受随意发表文章、言论的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世上没有“没有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没有义务的权利”,认为虚拟世界就可以“为所欲为”,就可以“无法无天”,这实在是对网络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