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题探索:透破云层见太阳之
良知和良心,其中的良有善良之意。可想:人不善良,会有多少情?会讲理吗?从善良为基础良知和良心,在人的情和理方面,合情和合理是良知和良心的底线。从良知,是否借用知的知耻、知愧、知恩,如人无廉耻,会无法可治;人知有愧,会问心无愧;个人在社会生存,谁没有受过别人的恩惠?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民族,有起码的感恩之心,才会有良知。
从良心,无论是从人的情和理,还是从人的合情和合理,往往会联想到社会道德;
有关社会道德,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语言,不同习惯,不同群体,不同文化,都有各自不同的社会道德标准;从共性的合情和合理,形成共同的良知和良心。
从共性的合情和合理的共同的良知和良心,社会上的个人,对历史人物,对历史事件,应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才能客观和公正。可借代表国家依法审理案子的法官个人,如果受职权和富商的影响,就会失职渎职,对案子中的人和事,在证据和事实面前会违心的违法,从而失去公正判处和社会公认。
讲几个有争议的案例:其一是王斌余案,他是甘肃农村青年,到宁夏打工;为讨工钱,找过劳动部门和法院,当劳动部门与包工头协调五天内算清工资,回到工地,不让他住宿;晚上到包工头家讨要住店和生活费,开始不开门,后骂人欠农民工工钱像狗也打人,两人面对五人的恶骂和群打,自卫时发生连杀四人重伤一人的悲剧;接着到公安局自首。法院在审理后,判讨工钱的农民工死刑。贫困农民王斌余的文化水平不高,判死刑的王斌余对采访的记者讲了几段话令人深思:城里的大楼好着呢,有多少农民工不小心摔死了。我知道有保护我们农民工的政策,但下面人不执行,我们的权利还是得不到保障。为什么我们活着总是让人瞧不起,总是让人欺负。我的愿望很简单,让我父亲、爷爷、奶奶过得好一点,他们苦了一辈子。
其二是许霆案,从身份合法、取款卡合法、取款的操作程序合法,是银行取款机按一千元只扣除取款卡一元,他合法操作一百七十多次,取款十七万多;本是银行和客户的民事纠纷,如果双方协调存在争议,最多到法院的民事庭审理;而银行向公安报案,许霆一审判无期,二审判五年;从法院法官取用的刑罪名和依法量刑,从公安逮捕到法官一审二审的判;从己成事实,银行、地方公安、地方检察院、地方法院和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是否存在知法违法犯法?
其三是陈良宇案,是公职人员,用职权为家属和亲人谋利,金额上亿,给国家和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代表国家地方依法行政给社会给老百姓的影响,还有包养情人情妇事实,仅判十八年,没收三十万。与许霆案可比吗?
其四是贵卅省一县几名公职人员明知是在读的女学生,法律规定的十四岁以下,是强奸幼女,法院取用嫖宿幼女;是立法、执法存在缺陷缺位缺失?
其五是湖北省一县几名公职人员到娱乐城要求女服务员的特殊服务,实际是强嫖行为,有用钱引诱嫌疑;女服务员自卫刺死一人和刺伤一人;后报案,公安人员先是抓到医院以病人诊治,曾用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接着是强制监视居住,用防卫过当起诉。
以上有两民事案三官员案,不说时间的比较,不说依法取用刑罪名和依法量刑,不说合情和合理,不说官员的言行在地方是榜样对地方和对社会的影响;从社会道德的良知和良心,官员对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应该多少懂吧!不说凭什么依法行政!民合法取款判五年,官贪上亿判十八年,从数额可比吗?进城农民工合理合法讨工钱,欠钱要还,天经地义;公职人员也是地方官员中的强奸幼女和强嫖的行为,用嫖宿幼女和防卫过当,能与合法讨工钱的自卫行为相比吗?
近从政府网和主流媒体网看到:切实保障公平正义。始终把保障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每个公民不因经济困难而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充分调动广大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从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合法利益,农民的失地,城市的拆迁,职工的下岗和买断工龄,企业拖欠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公安到居民家抓赌,城管没收小摊小贩的谋生工具和物品,等等;这些是历届政府历年积累的遗留的社会问题,本应政府依法行政,不应让受侵害的老百姓上访上告,不应要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吧!同时,各级工会和各级妇女是否也为政府分担一点责任。
游览网上的博客和论坛:对有些享受国家地方的公职人员代表国家地方依法行政时,存在知法违法犯法;如成克杰在地方有贪腐和情妇,后调任全国人大才发现?地方不知?虽审判死刑,挽回了经济损失,可在地方和全国的影响,尤其是公职人员代表国家地方在老百姓和民众的公信和权威!在一些公开曝光的贪官和腐败分子,类似像成克杰是否还有?如果有当家作主的人民群众依法民主监督,像成克杰这样的官员会止步在地方!当然需要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共享互动文明的网络电子化的今天,无论职务的晋升还是商人眼前利益,都应遵循:君子求财取之有道。君子相对一般人来说是有文化、有素质、有修养的;享受国家地方财政的公职人员,从理论和社会上,应属君子。从道,按中国传统和中国文化,应是社会上普遍公认的法制法律。从社会上普遍公认,应是合情和合理,也是在社会上绝大多数允许、承受、理解、接受的范围内;从法制法律,法是规范、自律、约束、监督、奖罚。
按社会上普遍公认的法制法律,各级地方政府和地方人大是否像全国人大审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那样,对国内所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废止、制定等健全完善与世界贸易组织相适应那样;使现实施实行的法律法规适应或符合社会和市场的公平公正,也是社会上绝大多数允许、承受、理解、接受的合情合理,通俗的讲是在良知和良心的基础上的公平公正。
这里不谈地方上的法律法规与国家《宪法》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
从古今中外历代的律法到《拿破仑法典》,是维护权贵和统治者的,而对社会上绝大多数民众是不可能的。就是中国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太多是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因为民众是权贵的奴隶、奴才、臣民、草寇,同样是父母所生的人为什么不能平等,有当时的历史文明、历史文化,也有儒家的仁礼;从私有制的权贵凌驾在法律之上,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地位决定人的社会地位;从而使职务权力和富人凌驾在法律之上。这对以公有制经济为主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中国,从良知和良心,从情和理,从社会道德,从国家《宪法》,都是不允许和接受的。何况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城镇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的国有,农村的土地属于地方所有的集体,国家的经济单位企业以公有制为主,其他经济所有制共同发展。
近在关注用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拉动内需消费,从全社会,是否合情合理?能享受财政补贴消费的人占全社会多少,那些占社会上绝大多数还处在生存和谋生的群体是否有失公平公正?一些沿袭垄断的国有大型企业上百亿财政补贴对中小型企业是否也有失公平公正?对政府部门的小金库,对举报者最高奖十万元,当地政府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不知?
从个人经营,无论是个人、企业品牌还是品牌文化,不应知法违法犯法,更不应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对知法违法犯法,和钻法律法规空子的所有人应从严重刑审判!从文化现象,谁知法违法犯法和钻法律法规空子,谁就是不尊重全社会遵守的法律!是公开挑战全社会公平公正为标准的法律!由于个人的言行影响法律的尊严、权威、统一,可以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真有不杀不以平民愤!这些是否有告诫: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上的企业和商人,根据良知和良心,应遵循:君子求财取之有道。
至于企业经营聘请企业经理人,地方政府聘请职业政治家;需要法律层面上的健全完善,才能改革开放,不断创新和不断发展。这话题待后细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