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强
如果《控告书》(http://xialinblog.blog.sohu.com/117156484.html)的内容经查证属实,那么从中可以概括出下列三点:
1、甲男之前已经剥下丁女的裤子,但被丁女逃脱。
2、乙男说:你必须与我们发生性关系。
3、甲男和乙男共同实施暴力强迫丁女就范。
由上述三点可以得出下列四点:
1、甲男和乙男已经着手实施强奸。
2、甲男和乙男胆大妄为无法无天,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3、在甲男和乙男已经着手实施强奸的情况下,丁女采取防卫行为造成甲男和乙男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试问:色狼当前,丁女何时才有权防卫?此时不防卫,之后还有机会防卫吗?)
4、如果甲男和乙男并不真的想强奸,但丁女误认为甲男和乙男想要强奸,那么,造成这种假想防卫的原因完全在于甲男和乙男的行为,而丁女主观上并没有任何犯罪故意或者过失,因此,伤亡的后果完全应当由甲男和乙男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