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年前看过一部名为《立秋》的话剧。剧情大致是这样的:曾盛极一时的中国近代金融企业代表——德丰票号,在民国初期遭到了外国现代银行业的猛烈冲击。后来,储户掀起了疯狂的挤兑潮,把德丰票号逼上了绝路。面对长龙般的挤兑队伍,德丰票号老板满可以一跑了之。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而是把祖宗几代攒下的家业全部拿出来给储户兑现,虽然把万贯家财全贴了进去,但票号最终还是倒闭了。德丰票号虽然死了,我觉得她虽死犹荣。因为,她临死前作出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抉择——拿出家底换诚信!德丰票号宁可让企业倒掉也不亏待合作者的作法令人敬仰,她用企业生命捍卫了“诚信”二字。
放眼当今,却鲜有象德丰票号那样在死前做出正确选择的企业。一些企业虽然墙上写着诚信,嘴上喊着诚信,而一旦真的面对利益分配,特别是面对企业的生死存亡时,他们诚信的伪装就会顿时滑落,做出损人利已的选择。这些企业就是一死百了,什么客户欠款,什么员工工资等都一笔勾销。更令人气愤的是,有些企业死前使劲儿抵赖,动不动就吼“我就要倒闭了,你还要我怎样?”好象倒闭就是它们抵赖的最大资本,客户和员工就应该为它倒闭买单。地球人都知道,企业倒闭一般影响不到企业主的生活水平。企业虽然倒了,但企业主们照样开宝马,坐奔驰,照样穿金戴银,照样养着三妻四妾!它们宁可在色情场所一掷千金,也不主动补发拖欠员工的工资,也不主动偿还客户的欠款。和德丰票号相比,这样的企业死得毫无价值,甚至死得有点卑鄙。
其实,关于企业死前该如何选择,如何进行利益分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已有规定,即公司清算后必须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股东才能把剩余财产进行分配。而不是一死了之,什么责任都不承担了。
如今,新一轮金融危机正在上演,已有不少中、外企业在这场危机中陆续倒掉。我认为,倒掉或即将倒掉的企业都应该象德丰票号那样,在死前主动把利益相关群体安抚好,然后安然离去。那样,即使死了,也是死得高尚,死得荣光。我想,身虽死而信犹存的企业也许还会东山再起,而那些身信俱死的企业则注定再无复活的机会。
陈东升:企业死前该选择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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