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都来正当防卫!


 让我们都来正当防卫!

 

 

宋公明

 

 

诗曰:

 

巴东血案恩施办,侦查终结已交卷;

防卫过当算施恩,出头之日路漫漫。

 

 

话说这巴东血案,原以为是巴东县警方在办,巴东县警方也多次向公众发布通报。然而现在才知道,本案是恩施州警方在办。巴东警方所发布的通报,在刑侦阶段违法披露案情,有侵犯当事人隐私权,误导公众,干扰司法之嫌;违法让已被刑事拘留的当事人和亲属及网友会见,有可能使侦查结果归于无效,不知该当何罪?

 

 

恩施州警方水平到底比县局要高出一筹,所发布的消息十分谨慎有度。“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话说得简明扼要,对具体情节一字不提,避免了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又为自己留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当然,现在恩施警方只是向检察院移送,检察院如何审查起诉,还未可知。检查院可能退回补充侦查,可能不起诉,也可能以另外的罪名起诉。即使检察院以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罪名起诉,法院也有可能退回补充侦查。即使法院开庭审理,也未必就能以此定罪。即便是一审判决了,那还有二审呢。实在不行,还有审判监督程序呢。总之,现在案件总算是进入了法律程序,在这个程序内,从理论上说,谁也不能左右这个进程和结果。

 

 

正如在下一开始就指出的,警方虽然以故意杀人罪立案,并不代表故意杀人罪就能成立。分析研究,讨论争辩,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要过早下结论为好。现在有人仍然抱着根据一开始媒体报导所形成的印象。其实一开始的报导,也是人写的,也是不完整不全面的。从最初的修脚女工和修脚刀,变成服务员和水果刀,案情已经有了很多种版本。新闻的真实不能代替法律的真实。没有定论的通报也不能做为定案依据。如果根据新闻报导就能定案,那干嘛还要警方侦查呢?现在警方侦查的结果,也不是最终定论。有人以为施恩警方的结论,是网络民意压迫的结果。这恐怕也是一厢情愿的误解。警方应独立行使侦查权,不受任何外界干扰。前不久的林高官卡脖案,网上风波不可谓不大,压倒的多数认为林某有罪,可是派出所根据事实和法律,最终还是认定林某不构成犯罪,并未受网络风波的影响。

 

 

现在恩施警方侦查的结论认定娇女防卫过当,虽然没有公布详细案情,但是可以确定施恩警方已经认为:一是贵男一方确实有不法侵害;二是娇女的防卫是正当的,只是防卫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对娇女来说,至少比故意杀人罪要轻得多了。

 

 

施恩警方的结论,是有一定道理的。在下说他有一定道理,并不是赞成这个结论。要驳倒人家的结论,首先要吃透人家的结论,看看人家有没有合理的地方,然后才能找出对方的漏洞和破绽,从而驳倒对方。

 

 

施恩警方认定是防卫过当,其理由不外乎当时的特定环境。如果贵男一行是在别的场合,例如马路上遇到娇女,从而发生“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注:这里的“等不法侵害”省略了好多重要细节,但肯定应包括性侵害),那么娇女就具有无限防卫权。因为是在梦幻城这样的特定场合,双方的关系是顾客和服务员的关系,那么双方的争执就有一定的特殊性。也就是说,娇女当时的反抗,是为了摆脱无良顾客的无理纠缠(这是较为常见的),还是为了反抗正在实施的强奸?这是案件的关键所在。

 

 

在而正是警方对案发地特定环境的认定,暴露了自己的漏洞。如果认定双方是顾客和服务员的关系,那么就必须承认娇女是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从事工作的任务。而贵男一方则是顾客在要求服务员提供梦幻城应当具有的服务项目。那么梦幻城理所当然要对员工和顾客双方的安全负责。众所周知,像梦幻城这类场所,都有保安和打手以维护场所的正常秩序。当贵男一行进入梦幻城后,应当立即有引导小姐或老板出面接待,按排好服务项目和服务人员。如果顾客和服务员发生争执,保安和老板一定会出来摆平(否则影响生意)。无论是顾客无理还是服务员吃亏,都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不管。而作为顾客,而且是常客,对店家提供的小姐可以任意挑选,但是对不属于小姐的服务员,如果看上了,也得先和老板或领班商量,决无强迫之理。娇女已经亮明身份,明确表示不愿意提供特殊服务的情况下,贵男一行仍然施以暴力,而店家又不加以劝阻和有效制止,这显然已经超出了顾客和服务员纠纷的范筹,而属于男性对女性的侵犯。当娇女人身受到男性的侵犯,又得不到店家的保护时,只能采取自卫。不论贵男等人主观上是否有立即实施强奸的意图,只要客观上使娇女足以感到自己是在被强奸,女性的性权利受到严重侵犯,娇女就有无限防卫权,而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由于恩施警方已经认定贵男等有不法侵害存在,而这种不法侵害即使在主观上不是强奸,但是客观上与强奸行为竟合(这是一个法律专用词,就是相同或重合的意思),那么娇女就具有无限防卫权。这就是施思警方的漏洞所在。(由此可知所谓的内衣证据及核炸弹云云,不过是小儿科的故弄玄虚也。)

 

 

列位看官,所谓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正在实施,就是事前不行,事后也不行,而且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所以正确地行使正当防卫权,是很难掌握的,特别是在猝不及防,情势危急的情况下。那么,我们是不是非要等到大祸临头时才防卫呢?当然不是,我们完全可以而且应当事先加以防范。而事先防范,就是广义上的自卫。例如现在家家都装防盗门,这不就是自卫吗?那么对于巴东的血案,能不能事先防止呢?如果你是一个妻子,那么不要让自己的丈夫去梦幻城;如果你是父母,不要让自己的女儿去做娇女,这也是一种防范,或者也可以说是一种自卫。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因为只要有招商办之类的机构,就一定会有贵男;只要有梦幻城之类的场所,就一定会有娇女。有人愿意为娇女捐款,让她即使坐牢也和工作学习一样。可是你帮得了一个娇女,能解救千千万万个娇女吗?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有招商办呢?为什么一定要有梦幻城呢?为了发展经济?没有招商办就不能招商了?没有梦幻城就不能发展经济了?没有本事就不要丢人了。实践已经证明,用这种方式发展经济,只能是腐败经济,是靠腐败做润滑剂的经济,是靠腐败的奢侈、超前、畸形消费拉动的经济,是牺牲一代人还不够还要牺牲几代人的经济,是少数人奢侈享乐建立在多数人汗水血泪上的经济。像梦幻城这类经济实体的存在,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一是造成腐败成灾,二败坏社会风气,三是造成道德沦丧,四是传播性病,五是不断引发刑事案件,六是违反国家法纪,七是黑社会横行,八是警匪勾结,九是破坏婚姻家庭,十是残害少女。等等,可谓罪恶累累,罄竹难书。所造成的经济上和政治上的损失,所造成社会动荡和人心不稳,与所得的利益相比,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相比,就是傻瓜也知道,是根本不合算的。试问列位,有哪位妻子愿意自己的老公去狎妓?有哪位父母愿意自己儿子去嫖娼?有哪位父母愿意自己的女儿去当娼妓?有哪位子女愿意自己的父亲是淫棍?有哪位子女愿意自己的母亲是婊子?有哪位正派女性愿意出卖肉体和灵魂为不相识的男人提供特殊服务?有哪位血性男儿愿意看到自己的同胞姐妹沦为泄欲的工具任人摧残?所谓“特殊服务”,不过是变态的畸形的兽性发泄,是人性人格人伦的泯灭,是对女性从肉体到心灵的摧残。这种经济,人性何在?人权何在?以人为本何在?既不是先进生产力,又不是先进文化,也不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更不符合科学发展观。那些腐败经济的始作俑者和粉丝们,表面上支持娇女,而实质上是为了彻底否定国家的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是为了出现更多的招商办和梦幻城,为了产生更多的贵男和娇女。所以要避免产生贵男,解救千千万万个娇女,就应当走科学发展观之路,撤销形形色色的招商办,关闭五花八门的梦幻城。这就是我们的正当防卫,每一个有正义感的公民都应当奋起自卫,保护我们自己,保护我们的妻子儿女和兄弟姐妹,保卫我们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正是:

 

正当防卫不过当,就要防在根子上;

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家团结有力量!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200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