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某商品房交房引发矛盾说起


  某房产开发公司正在一期交房,该开发公司寄给业主一份《入伙通知书》,上面附有一张纸条,印有“合同面积”“产权面积”“误差面积”“差价”等等项目,让业主带钱来入伙。但许多业主发现自己取得的架空层面积与他们当初与开发公司所签订的架空层协议面积相差很大(有人实际请测绘部门量过),甚至相差近一半。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架空层协议,上面清清楚楚写得是实用面积,也就是通常说的使用面积,但开发商实质上是按建筑面积来计算的,面积是按1300平方米计算的,这显然违背了协议。那么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实用面积到底是如何计算的呢?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怎么样的呢?特把相关知识点列于此,以供参考。

  一、建筑面积:

  指房屋外墙、柱、边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建筑面积具体包含房屋居住的使用面积、墙体柱体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其他公摊面积等。在买卖房屋缴税费时、在缴纳物业费、供暖费时,是要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

  不计算在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

  1、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净高在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垛、挑沿、半圆柱、勒脚、台阶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

  4、无柱雨篷。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以及房屋底层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7、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花园、泳池。

  8、消防、检修等用途的室外爬梯。

  9、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水塔、储油(水)池。

  二、套内建筑面积:

  计算标准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就是俗称的“地毯面积”,阳台如果是不封闭的,按照一半面积算,如果是封闭的(包括飘窗)按照全部面积算。

  1、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总和;(2)跃层住宅中的房内楼梯按自然层楼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3)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气道等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的计算:新建住宅各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公用墙和非公用墙两种。

  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外山墙)均为公用墙,公墙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公用墙墙体也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2)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3)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三、套内使用面积:

  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间(如卧室、起居室等)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俗称“地毯面积”。

  具体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吊柜)、户内楼梯(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阳台(封闭式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00%计算建筑面积,(2)没有封闭的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50%计算建筑面积)。斜面屋顶结构的房间,层高低于2.20米的部分不计入面积。

  高层塔楼、高层板楼、多层住宅的套内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分别为72%-75%、78%-80%、85%左右。

  
大体来看,三者关系为: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实用面积。套内面积通常是在建筑面积的基础上,减去阳台之后的框内面积。实用面积为“地毯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