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只能从事业务联络事项,不能从事业务经营活动。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禁止境外机构、个人在我国境内以任何形式从事出入境中介活动。而一些外国代表机构凭借着与外国学校、移民机构联络的便利和同外国驻华使馆保持的良好关系,抓住国人“望子成龙”及对外国公司信任程度较高的心态,非法从事出入境中介活动。不久前记者随北京市公安、工商、教育和劳动等部门对这些机构进行了检查。 走进航天桥附近一幢写字楼中的北美某国一公司驻京办事处,公司小姐一看到检查人员立即散开了。但从办公室墙上贴满的成功留学、移民北美人士的照片可以看得出业务兴旺的景象。宽大的经理办公室还特地放了一块黑板,上面写着当月工作情况:月度指标12至14人;招聘新员工;每月开办2次讲座;体检19人……见“工作情况”败露,办事处首席代表连忙掩饰:“这是前年11月份工作情况,现在我们已基本不做留学、移民业务了。”而当检查人员在电脑里调出这家办事处的“业务明细表”,里面清楚地记载着公司近期业务:某IP工程师移民加拿大,25万加元已存入该公司银行帐户,收取 5000美元中介费……首席代表自知理亏,不再解释。
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不能从事业务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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