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歌曾问过我:你不觉得在中国读法律很悲惨吗?
《律师文摘》2008年会系列发言(之三、四、五)
王人博 张千帆 周大伟
方向不是指出来的,而是活出来的
王人博
首先我代表我向江平、张思之、王工先生表达敬意,因为今天讨论的话题主题是“中国律师何处去”,我认为向何处去,它不是一个方向,或者方向不是指出来的,而是活出来的。说实话,江平等三位老先生他们有他们的活法,有他们的生活方式,已经说明了向何处去。所以我相信方向是活出来的,不是指出来的。这是我的一点体会。
我本人并不是个律师,我是站在讲台上混饭吃的,但是通过《律师文摘》我结识了很多朋友,因为“朋友”的概念已经超出了中国人古典意义上的朋友概念,我们总是说孔子讲“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所以当律师跟法官成为朋友,开发商跟国土局局长成为朋友,老师跟学生成为朋友的时候,我就知道朋友这个词的含义已经扩大了,但我还是固守着孔子意义上的朋友概念。“朋友”这肯定不是一个词,不是一个概念,按照孔子的解释,师门里面有朋,师生关系、同学关系,那就是朋的关系。那么友,我就想到中国人来表达友的三种植物,叫松、竹、梅,统称为“岁寒三友”。我认为朋友应该是志同道合的人,知己。说实话我经常用朋友这个词,我认识了律师界的朋友,称之为知己也可以,就是大家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审美情趣,特别是我的老同学陈惠忠先生,是我的老大哥,也是我的同班同学,我认为他是律师界的一种火把。
我不是律师,是在讲台上混饭吃的人。但我认为律师也好,教师也罢,大家同生于一个江湖,我把它称之为中国江湖。我就以一个站讲台的教师的身份简单说两句,我认为教师也好,律师也好,就是在二元结构里面生活的,我把它称之为顺从和抵抗。人活在这个世上,特别是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你不得不顺从,用李长之评价鲁迅先生的话来讲,就说人得生存,人得活着。为了活着,你必须不得不顺从。这就是为什么法官跟律师能成为朋友的原因之一。同时律师也好,教师也好,内心还有一种声音叫抵抗。因为我们这个时代太多的恶,太多的邪,太多的冤,太多的屈,我们不得不抵抗,抵抗也是一种生存。
我认为人的生存有两种,两个境界,一个是俗,一是雅。我特别喜欢我教过的学生说过的一句话,他说王老师我这人俗,我是专家,但雅是我的本行。也就是说,老师也罢,律师也罢,可能我们要同生于两个世界,一个是俗的世界,要生存。为了养家糊口,我们不得不赚点钱。同时我们还要雅,那就是抗争,那叫抵抗。我这个人一直认为是一个非常妥协的人,我想要生存的两个世界,一个是雅的,一个是俗的。我想律师也是这样,律师面对的邪恶、冤屈可能比我们教师看得多。刚才讲的那个案子,牢头狱霸,警察打死人,法官判案不是按照法律,是按照其他的一些江湖规则来判,那么这些律师可能见得更多。
今天来了很多的学者,教师也一样,我们站在讲台上,三尺讲台也不只是一个象牙之塔,它也是一个江湖。所以我们这个时代挺肮脏的,挺无奈的,但是大家都要活着,首先要活着,要生存,所以律师要跟法官成为朋友我能理解。但是当律师和法官成为朋友的时候,当然律师还是有底线,你不会永远把他当做朋友,因为律师跟法官本身不是朋友关系,可能我们内心还有一个坚守着中国古典的那个朋友的概念,但是我知道这是一种活法,一种生存的方式。我要告诉我自己的,或者说也是与律师朋友共勉的就是我们还是在另一个世界活一活,就是雅的世界,来自内心深处的一种抵抗。
抵抗这个概念我是从鲁迅先生那里得来的,因为最近我没事干,一直在读鲁迅的文,也读鲁迅本人,我本人对鲁迅先生是敬重的,很崇敬的,鲁迅是能够代表中国的“战士”这样一个概念的人。我认为律师从这个意义上讲,他既是一个顺从的法律专家,同时某种意义上也是个“战士”。你要跟恶、跟邪、跟冤和屈来作斗争、作抵抗、作抗争。抵抗的人具有审美价值,是可敬的人,但未必可爱。一个俗人为了生存而顺从,那是一个大儒主义者。所以我认为中国人活得挺难的,不管是学者也好,还是律师也好,活的都挺难。但是也恰恰中国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使我们的人生更丰富多彩。我们要感谢这个时代,感谢中国这个江湖。谢谢各位。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陈凯歌曾问过我:你不觉得在中国读法律很悲惨吗?
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特邀研究员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特聘教授 周大伟
我是第一次参加《律师文摘》年会,很受启发,针对这个题目我只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说中国律师向何处去,我有两个感悟。一个是模式上,从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看我们找不到可以借鉴的模式,现成的模式就是先进国家的一些方式方法,但他们的方式方法也未必非常完美,他们也在反思。所以如果说向何处去还是个问题的话,那么这个模式现在看来悬念并不太多。
我考虑的可能是其他的几个问题,现在我们向何处去是乐观的态度还是悲观的。面对现实我听到很多悲观的想法,所以在这儿我宁愿从比较乐观的角度谈一点我自己的感悟和经验。
我想把时间的镜头拉回到20多年前、30多年前,我讲两件很小的往事。一件是在1982年,我有一次坐火车从北京到重庆,正好跟陈凯歌、黄健中住在一个卧铺车厢里。从北京到重庆要48个小时,整整两天两夜。在聊天当中,陈凯歌跟我讲了一句话绕梁绝响,让我终身难忘。他说你是学法律的,你不觉得在中国这个国家读法律是件很悲惨的事?我当时听了确实很难受,一句话没讲。他话的意思是对我的法律专业不幸深表同情,好像有一种潜台词在讲,挺好的小伙子看上去不呆也不傻,你在中国学什么不行,为什么要学法律。当然他们是到四川去拍电影,后来据我所知,这个电影也遭到了封杀,我也挺不厚道地有一点幸灾乐祸,觉得好像在中国拍电影也是挺悲惨的。
第二件事我自己也很难忘。我在中国大陆第一次当辩护人的情景也是非常难忘,当时是在四川合川县云门镇给一个抢劫犯出庭辩护,当时我还是学生、实习。记得合川县云门镇是一个挺有名的地方,当年中国的一位学者梁漱溟在那里做过乡村调查。当时为了下乡宣传法制,就选了一个当地的大庙,庙里面是人山人海,老百姓都带着小孩来,把小孩放在肩膀上、放在筐里。在整个庭审过程当中,噪音很大,大家全不认真听,但就在审判长宣布下面由律师开始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时候,整个大庙在一刹那之间安静下来。我当时的感觉好像自己在见证历史、创造历史的感觉,当时就感觉到在中国这几千年的历史里面,我面前的这些普通的乡民,他们可能经常看到公安说跟我走一趟,把人抓走了,也看到一些人说把这人拉出去毙了,也看到就地正法的一些事情,但从来没见过律师还可以为罪犯辩护的事。
这是离我们现在并不太遥远的,也就20多年前。当时我就觉得有一种自豪感,但这种自豪感非常短暂,我马上意识到我实际上是在逢场作戏。因为我的辩护词在几天前法院要去审查的,而且等我讲完了以后,审判长把已经油印好的判决书当庭宣读了。即便如此,我觉得还是一种很欣喜的感觉。
回想起来,一百多年来中国人开始学习西方,如果说西方这个词大家不太愿意听的话,我们开始走进近代和现代化社会的时候,中国人一百多年前开始把鞋分成左右脚、把公路分成左右侧,把学校分成小学、中学、大学,把医院分成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把整个司法人、法律人变成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律师。这些东西在很多年以前好像都是惊世骇俗的事情,但现在看来一个有生命力的东西、符合人性的东西,我想只要它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迟早的,或迟或早它都会变成一种社会的常态、一种社会的常理。
距离我谈的这两件小事到现在将近1/4世纪的时间过去了,我们现在看起来中国确实是出现了一些进步,而且这些进步和在座的法律人有很大的关系。也许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律师可以出庭辩护了,从哪一天开始某一个不合乎人道的暂行规定被终止了。一次次的辩论,一次次的庭审,一次次的修法,人们看到中国进步的脚印。和这些进步有关的不一定是一次又一次血和火的战争和革命,也不一定是一个又一个所谓理论口号的诞生,也不一定是一场又一场改朝换代。
从今天看来,当年陈凯歌在火车上嘲笑我们学法律时的绝学,今天几乎变成了显学。我们读法律的很多年轻的同学,今天已经可以比较自信地在这个社会上找到一个比较体面的工作,他们可以当法官、检察官、警督、法学教授、编辑、记者、企业家。所以中国法律人在这段时间可以讲生逢其时,我们正在享受一段千载难逢的美好时光。
有一位很著名的历史学家黄仁宇,他在《中国大历史》结尾写过一段话,说中国缺乏西方的法制,这个制度对中国人残害很久,现在被铲除,很少有人为它流泪。可以想见在未来的几十年里,是从事法制生涯的人们的黄金时代。
他的这种说法是比较乐观的。当然我们光有这种单纯的乐观还不够,我们还是要实实在在的工作。一方面要看到这样一种乐观的趋势,这种趋势表现在很多方面。最近国栋先生也是请我给《律师文摘》写一个卷首语,一下写得很长。其中有几段话我现在还记得,我们这些年已经看到在我们的整个官僚机构、在各行各业的知识背景的变化,有越来越多学法律的人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所以我讲了个笑话,第一代领导人军人出身,可能是打基地的。第二代领导人学工科出身,是搞大楼主体建筑的。第三代很可能就是学法律、学经济管理,是搞房屋装修的。说着说着把我们学法律的都放在第三代领导人里了,我们当不了第三代领导人,我们搞搞房屋装修也可以。即使这个大楼还不完美,还有很多蹩脚的地方,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把它建得更采光、更通风、更和谐、更平衡、更人道。
总而言之,中国法制道路还很漫长,任何一些乐观的期待或者悲观的猜想,都很难改变这样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问题上,法律人需要有比其他领域的人更多的耐心。谢谢。
律师要形成自己的共同体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千帆
我觉得中国律师确实是中国社会民主力量的代表,江老师把中国律师比喻为“人权的卫士”,是非常贴切的。律师确实是在脚踏实地为中国做实实在在的事情,与主张中国不高兴,中国可以说“不”的祸国殃民言论的那些人正好相反。中国目前确实是有很多人不高兴,而律师就是在中国踏踏实实地为这些人解决不高兴的那一群人。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国律师做事非常不容易,我也经常在想怎么帮助中国律师团队向前发展,但很惭愧,我能做的非常有限。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整个的司法界,包括律师界的发展状况都不是很理想。不仅是法院不公非常严重,律师当中搞各种各样名堂的也有不少,但是这个问题我们并不能怪律师,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目前的司法体制所造成的。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也没有什么答案,我想律师还是要形成一个自己的团队。
几年前有人似乎提出过法律共同体这个概念,首先我觉得律师就要形成自己的共同体,没有这个共同体,单个律师面对法庭和当事人就是弱势群体,他就不得不被迫去做一些违心、违法的事情。在很多国家律师本身就是个很强有力的团体,在我们国家例外,包括中国最发达的地方北京,律师协会的选举状况都非常不理想,这样律师怎么样才能形成一个团队。今年我们也看到北京的律师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尽管遭遇很大的阻力。我个人对很多律师的努力是感到钦佩的,因为他们在中国做事情是如此不容易,要比学者不容易得多,我们只是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一些文章,不能发也就罢了,但是他们所承受的压力要比我们大得多。
我们恐怕是不能完全依赖像我们国家律师协会这样的团体,期望他们能为法律共同体做什么事情,我们是要有一个自己的平台,要有自己的资源,问题是我们怎么样才能够在全国形成律师自己的团队。《律师文摘》我想就提供了这么一个平台,这几年的合集都寄给我,我也看了,确实很好,甚至可以说是太好了。因为我们知道中国是比较强调中庸之道的,过犹不及,太好了在我们中国也是不行的,这是为什么《律师文摘》遭遇了那么多的困难,包括年会也遭遇了那么多的困难。我是希望《律师文摘》能够变得越来越好,但是以一种可持续的方式进行下去。我就讲这么多,谢谢。
中国律师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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