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世赏罚分明,颓世是非不分


 

治世赏罚分明,颓世是非不分
 
陈敏昭
 
(三门峡行政学院 472000)
 
无论是法治社会还是清平的集权社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是非清晰,赏罚分明。否则的话,法治社会难以名副其实,集权社会难以维持其社会稳定和政权的巩固。当然,从长期看,集权社会由于从上到下各级政府的权力高度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除了上级忙不过来的监督之外缺乏制度化、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以及没有实质性的任期,从而导致专权与权力寻租,使得清平的治世少、不公的颓世多,最终导致社会的解体和权力的重新划分。
从长久看,为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繁荣昌盛、民富国强,必须彻底取缔人治,实行法治。这是最根本的途径,舍此别无它途。这也是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总结。无论你能够找出千条理由、万条理由来维系这腐朽、落后的人治,从本质上讲,都是与社会上的反动势力沆瀣一气,开历史的倒车,在拆政权的台而不是巩固政权!那么,在目前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改革大方向不变并维持社会的相对稳定呢?没有它法,只有一途:执政者一定要有明确的是非观念,错的就是错的,绝不遮遮掩掩、姑息养奸,在原则问题上绝不能有丝毫的暧昧;与社会发展趋势相一致的事与物,应该旗帜鲜明,给予一定的肯定或奖励。只有这样,世事才能够清正公平,社会才能够保持稳定。否则的话,无异于缘木求鱼,适得其反。
荀子在《荀子·王制篇》中曾经这样描写治世之政:“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元恶不待教而诛,中庸民不待政而化。分未定也则有昭穆。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而归之卿相士大夫。故奸言、奸说、奸事、奸能、遁逃反侧之民,职而教之,须而待之,勉之以庆赏,惩之以刑罚,安职则畜,不安职而弃。五疾,上收而养之,材而事之,官施而衣食之,兼覆无遗。”是说:对于有德才的人,不依级别次序而破格提拔;对于无德无能的人,不等片刻而立即罢免;对于元凶首恶,不需教育而马上杀掉;对于普通民众,不靠行政手段而进行教育感化。在名分还没有确定的时候,就应该像宗庙有昭穆的分别一样来排列臣民的等级次序。即使是帝王公侯士大夫的子孙,如果不能顺从礼义,就把他们归入平民。即使是平民的子孙,如果积累了古代文献经典方面的知识,端正身心行为,能顺从礼义,就把他们归入卿相士大夫。对于那些散布邪恶的言论、鼓吹邪恶的学说、干邪恶的事情、有邪恶的才能、逃亡流窜、不守本分的人,就安排强制性的工作并教育他们,静待他们转变;用奖赏去激励他们、用刑罚去惩处他们;安心工作的就留用,不安心工作的就流放出去。对患有五种残疾的人,政府要收留并养活他们,根据才能使用他们,根据职事安排供给他们吃穿,全部加以照顾而不遗漏。对那些用才能和行为来反对社会进步的人,坚决处死,决不赦免。
这段话里虽然有落后的东西,如强调尊卑等级、不尊重法制等。但是我们不能乞求二千多年前的人有今人的思想。不过他还是给我们指出了治世之政是一种用贤罢废、诛恶化民的政治,赏罚分明,可以使人人做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有益的事情。荀子提出,良好的执政者应具备平政爱民、隆礼敬士、尚贤使能的品格和手段,这是他所应做的三件大事。
那么如何做到是非不乱、人才辈至呢?“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有我们今天的话说:“对那些带着好的建议而来的人,就用礼节对待他;对那些怀着恶意而来的人,就用刑罚对待他。这两种情况能区别开来,那末有德才的人和没有德才的人就不会混杂在一起,是非也就不会混淆不清。有德才的人和没有德才的人不混杂,那末英雄豪杰就会到来;是非不混淆,那么国家就能得到治理。”这是处理政事的要领,只有这样,道德学识高尚者才肯出来为国家做事,就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就象俗话说的那样:“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执政者一定要有鲜明的操守,远离那些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唯唯诺诺、善恶不分、顺风倒之徒,亲近那些刚正不阿、穷不改志、周而不比、敬老爱幼、坦坦荡荡、泰而不骄者流,如是,社会自然安静平和。
遵循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尊重人类社会的普遍价值观念如法治、民主、自由、人权等,善于及时处理政事的就能够强大,取得民心的安定,而搜刮民财只为少数人所用的就会灭亡。善于执政者希望民众富足,民众富足了国家才能强大。纵观那些曾经勉强存在的国家只是让公务人员富足,亡国的一定只是富足了统治者自己。执政者自己富足了,而老百姓贫困了,这就是荀子讲的,叫做上面漫出来而下面漏得精光。这样的国家,内不能防守,外不能征战,那么它的垮台灭亡可以立刻等到了。
所以,荀子通过审察历史,得出:“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朝无幸位,民无幸生。尚贤使能,而等位不遗;折愿禁悍,而刑罚不过。百姓晓然皆知夫为善于家而取赏于朝也,为不善于幽而蒙刑于显也。”这才是治理社会的必然规律啊!
 
2009514星期四,三门峡上阳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