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举报之路有多长,没有人会知道。员工举报代价有多大,云南力量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9名被开除的员工知道。在企业绝对强势,员工相对劣势的社会环境里,举报公司偸漏税,报复随之即来。
企业改制,总是伴随着违法、违规。云南力量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用200%价格强买员工股权,不可思议。更离谱的是,还要强买高管、董事的股份,简直是霸权。与霸权相呼应的是,对29名员工简单粗暴的开除,严禁“被开除”员工进入厂区。一个为公司服务20年的老人,如此境遇,情何以堪?劳动仲裁无力,法院执行无门,“被开除”员工的利益,只能是被耽搁、无人问津!
董事长权力到底有多大?大部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是不是形同虚设?为何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致反对,依然无法阻止董事长的霸权,难道真是只手遮天?
最耐人寻味的是,地税局与公安厅之间认定偷漏税的差异,让人困惑。作为税务主管部门,难道地税局还不能判定偷漏税?当省地税局稽查局认为,这是一起涉嫌偷漏税2722万的大案时,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却认为云南力量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偷漏税行为,不予立案。
是否偷漏税,省地税局稽查局跟公安厅经侦总队之间产生争议。云南力量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倒是心态好的出奇。他认为,自己一没做假账,二没有故意隐匿账务,三没有涂改,最多只能算漏税。问题的关键是,漏税如果是主观故意,无心缴纳那部分税费,“被开除“的员工又没有举报,跟偷税又有什么区别?
云南力量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对被员工集体举报,表现的蔑视情绪让人震惊。一句“感恩思想缺失”,就果断地解除了29人的劳动合同。对一次性“开除”29人的做法,弥勒县劳动局局长认为,程序是违法的。也就是说,“被开除”的员工被禁止进入厂区,也是站不住脚的。
纵观整个事件,脉络非常清晰,无非是云南力量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想通过2倍的股票价格,获取100%的公司股权。当年国企风风火候的MBO,已经被国资委在2008年叫停。这种比MBO还要直接的强买股权,违背股东的意愿,剥夺普通员工,甚至是其他高管股权的做法,算是什么行为呢?
云南力量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认为“开除”员工不涉嫌打击报复,认为将高管数万月薪降到数百月薪也与报复无关。真不知道,董事长眼里的报复到底是采取什么行动。难不成是将参与举报的所有员工、高管,全部送入班房才成?
在省地税局稽查局与省公安厅经侦局,仍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前,事实真相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事实面前,各方面人的反应、说辞,也是真相的一部分。对那些“被开除”的员工、股权被强迫出售的员工,地税局与公安厅应该尽快做出一个公正、准确的法律意义上的研判。毕竟,偷漏国家税款,损失的是国家利益。被无端“开除”、“强卖股权”、“降薪”的员工和高管,他们的利益被严重侵犯。他们利益被侵犯的原因,只是为了保护国家的利益,国家的税收不会被某些人偷偷漏掉。
无论是当事者,还是旁观者,都需要一个真相。什么时候能有真相,要看省地税局稽查局与省公安厅经侦局的PK结果。PK过程不要太长,当事者的利益已经被严重损害,甚至连厂区都被严禁进入,他们比我们更急切想要伸张正义,知道真相!
让我们期待着真相,尽管耐心都快要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