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次投诉和不需要广州市长的怒斥行吗?
李华新
“一起噪音扰民问题,群众投诉了38次得不到处理,实在太离谱了!到底是谁不作为,一定要追究到底!”在昨天召开的广州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广州市长张广宁再次提到天河棠下梅园大街发生的一起噪声扰民、群众投诉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的案例。怒斥政府有关部门严重失职,必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南方都市报 2009-04-28 08:23:14 )
2008年9月以来,市民刘先生就梅园大街饮食、木材加工、不锈钢加工经营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分别通过电子信箱、网上信访信箱、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市工商局、市环保局以及天河区区长信箱、政民互动、呼叫中心,天河区公安分局棠下派出所等途径投诉,共计38件。
但是,即使是这样的投诉,污染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而且一个合理的诉求,历时一年跨度两年,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要不是市民给市长写信,并且是这封信被公开登载,那么这件事情也许还会继续拖延。如果有关部门分别对照自己的职责进行及时查处,这一投诉完全可以依法依规处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经查,天河区工商分局东棠工商所对无照经营的商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没有采取进一步查处取缔措施;区卫生局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商铺发出取缔公告,但也未采取进一步的查处取缔措施;市工商局对派出机构疏于督查管理;区环保局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情况监督管理不力;天河区政府对职能部门的管理也不到位。
现在的问题是并非是这些政府职能部门不去过问,而是不去认真处理,而且是那个部门也不会去真正去管,而且的这些部门最关心的不是为民生办事,而是非常计较自己手中权利的含金量,自己分管的利益是否受到损失,而对于民众的的投诉,那就只是在做一些官样的文章,而且在计较自己权利的分管范围的时候,对于如何为民生服务着想,如何来去履行职责,那就只是一句一句空话了。
“必须高度重视,一管到底,及时回应。绝不可视作小事而不为,更不能推诿、扯皮。对于不作为者,依法依规问责,绝不放过。”这是这位市长的意识激愤之语,还是他真得能够把真正履行为民办事办实事,作为自己管辖一方的执政为民的最基本的原则和为官的使命,又是便不由地让人们感到,权利在握和如何使用权利,那这是也有天壤之别的。好处在一些主政一方的真正管着一方为官者的官,比如这位市长,心里还是真有百姓,真有为民解忧的民生之本的想法,于是他可以斥责不作为之为,他可以使用自己的权利来解决这些只要认真些,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可是如果是事事要让市长动怒才可以解决问题,那么所谓的民生观念也就只是一个作秀之为了。
因为正常的事情是只要有投诉就应该为民办事,设身处地为民着想,那样的话,市长也就不会动怒了。
其实,对于不作为的干部,唯一好使的办法是撤职,并且永不叙,而且需要百姓的意见,看看是否真的能够启用。只是如此办法,不一定能够在具体的实施中行得通。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