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大病不出县需制度性解放“走穴”医生


周明华

   新医改方案的尘埃落定,其中所触及的一个公共敏感议题是,目前我国对医疗人才是继续沿用封闭式的管理,医师为医院独有,还是合理流动。据4月8日《新京报》报道,《意见》指出,要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方案》也称,今年完成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实现村村有卫生室。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说,加快建设基层医院,使农民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要把病人留在基层医院,改变中心大城市少数几所大医院患者爆棚的局面,就必须首先解决处在交通要道上的县医院和社区医院的投资建设问题,该《方案》廓清的这一公共财政投资的主动脉方向,无疑号准了解决百姓“看病难”的苍生脉搏。但是,要确保患者大病不出县城或社区,除了加快县医院与社区医院的硬件建设步伐之外,尚需解放大中医院的专科名医,理顺这些医生兼顾出诊服务的社会软环境。

    如何正面、有效地解放独居在城市大中医院的现有名医呢?窃以为,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探索。首先,应从法制层面入手,出台刚性、公平、良性的名医流动出诊制度。在2005年曾闹得全国一片哗然的“哈医大二院天价医疗费事件”中,患者翁文辉家属曾说:“有一次专家会诊,就用了1000万元,光是一个专家的出诊费就是30万元。”当时的哈医大党委书记姜洪池称,在医患过程中,有20多名北京专家先后往返100多人次。

由于我国在专家“走穴”这方面的管理制度性的缺失。特别是已施行10年一直未大修的《执业医师法》明确,以注册上岗证书须注明执业地点的形式,严格限制医生不能脱离人事档案所属医院,而“私奔”至其他医院施展技艺,就会被人戏称为“走穴”。一些专家就只能像半夜鸡叫的周扒皮那样“偷偷出诊”。实际上,专家在大医院坐诊时间是有限制的,让他们在完成本院工作以外躺家里睡大觉,无疑是一种社会人才资源的巨大浪费。

连影视明星都能挣“走穴费”,我们又何必限制救命天使的医生呢?与其让“走穴”的专家像小偷,真不如立规让他们成为悬壶济世的生命使者。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自愿兼任完全遵循市场规律的“特需服务”,或者干脆应聘到社区坐堂行医。这不但可以满足更多患者对专家的求诊需要,让精于医术的专家得到社会的最大范围的利用和尊重。无疑,这有利于激励青年医生不断积累与进步,有利于实现基层医院的人才培养与储备。当然,这个立规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并切实号准当前医卫现实。

再者,尽快搭设大医院与社区医院、县医院之间透明的“诊疗共同体”。我注意到《方案》中明确,我国将改变医保服务,让参保的中国公民不管迁徙到国内何处,就医时均“一卡通”,以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这个进步当然不小,但可将步子迈得更大一点,比如将这个“一卡通”设置成电子档案,里面记录下公民的“病历”。这种记录不但可以减少重复检测、重复诊断,还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传输技术,为医生实现信息共享、异地网上诊断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