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不得通过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境)团组联系或购买邀请函,不得报销中介机构提供的旅游性质的各种费用。(4月6日《北京晨报》)
这是北京市近期大力整顿机关作风的又一大非常实在的举措。此前,北京市纪委监察局曾出台整顿会风的文件,明确规定全市性会议不超过1.5小时,机关内部会议不超过1小时;领导讲话不超过15分钟。
北京市此次项针对多年来积重难返的疯狂挥霍财政资金、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在人们群众中光辉形象的公费出国行为所出台的硬性规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治理公费出国旅游行为一项釜底抽薪的举措。
今年年初,中办国办专门发文,出台了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八条措施,第一条就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要求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笔者认为,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其实际压缩程度同比要高于三成,但离老百姓的心理预期还是相差甚远。因为出国(境)考察已经成为出国旅游的代名词了,尤其是浙江、江西、江苏“出国清单”、广东官员出国旅游视频在网上公布后,老百姓对官员以考察名义出国旅游更是激愤不已。
中办国办这第一条,看似能够有效治理公费出国的腐败现象,但还是过去“发文件”的老套路,其结果也一定如小脚老太太挪步,行动缓慢。而北京市此次出台的办法,却是直指要害,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
从近几年的公费出国情况看,处级以上干部几乎都出去过了,一些“混得好”的、“塘口好”的科级干部也都开过“洋荤”了。而这些人的出国,大多数都是通过旅行社及中介机构办理的。
可以作一个简单的想象,很多级别不算高的赴境外考察团,外国人事先会和他们有什么联系,哪会给他们发邀请函?这些邀请函一般只能是花钱购买而来;其考察报告也多是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代写。此外还可以肯定,所有通过旅行社及中介机构办理的考察团,都会附带着公费旅游项目。
北京市此次出台规定,所有出国考察均不得通过旅行社办理,更不得报销中介机构提供的旅游性质的各种费用,这就断了那些假借出国考察而挥霍公款行为的后路,也规范着必要的境外考察,只能直奔主题。
看样子,首都北京此次开展的“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还真有点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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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下发通知严禁公款出国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