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北大教授普及一点心理学常识


给北大教授普及一点心理学常识


宋公明


据媒体报导,国家卫生部专家委员、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日前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因为他扰乱社会秩序……”“你们可以去调查那些很偏执地上访的人。他反映的问题实际上都解决了,甚至根本就没有问题。但是他就没完没了地闹,你怎么和他解释都不成。”孙东东的言论在网络上引起声讨,已经有网民签名要求他道歉(4月5日《都市快报》)。


孙教授此言一出,显然是触犯了众怒,立即引起大哗,反驳和批判铺天盖地。在一片谴责声中,孙教授很明智地选择了公开道歉,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然而孙教授的道歉,是“就其最近在接受采访时一些内容因表述不当引起争议和误解表示遗憾。他表示,如果因这些内容伤害了一些人的感情,诚恳地向他们致以深深的歉意。”也就是说,孙教授并不认为他的理论有错误,只是表述不当而已。孙教授仍然顽固地认为“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做为北大教授,中国精神鉴定方面的权威,如果在理论上站不住脚,“负责任”说的话都不能成立,那么岂不是成了草包,在这一行当里还能混吗?以后还有脸站在讲台给学生上课吗?还有资格担任国家卫生部专家委员和北大司法鉴定室的主任吗?


那么孙教授的理论到底是对还是错呢?在下可以“不”负责任地说,这个理论是错误的,错就错在把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混为一谈了。


人与动物不同,人对自已的心理反应(如喜、怒、哀、乐、愁、恨、妒)是可以调节和控制的。但不同的人、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其心理调控能力是不一样的。人们对自己生理上的能力比较有数,如能挑多重的担子,能吃几碗干饭等等。但对自己心理承受能力往往无数。有人因突然降临的大喜或大悲而导致精神崩溃,如范进中举;有人因心理脆弱经不住物欲横流的冲击而犯罪,例子就太多了。古人云:“无故加之而不怒,骤然临之而不惊”,“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能有如此坚强心理素质的人是很少的。喜怒哀乐愁恨妒,这是人的正常心理反映,一般人也具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可以做到行为不受情绪的支配和影响,或通过一段时间的调节做到基本不受影响。如果心理状态不稳定,情绪失控,就有可能做错事,说错话。但是一般来说,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情绪容易波动,不属于疾病。通过一定的心理安慰、调节和锻炼是可以改善的。即使有心理疾病,例如忧郁症,也和精神障碍是两回事。心理性疾病一般不影响人的行为能力,崔永元不就是忧郁症患者吗?反过来说,如果影响到人的正常思维和行为,导至行为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就不是心理问题而是精神障碍了,而精神障碍则属于精神疾病。


在法律上,精神病患者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上访者无论是老上访还是新上访(老上访也是由新上访变成的),至少是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不会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说上访人员或多或少具有心理方面的障碍是没错的,但是说他们99%以上都有精神障碍就不对了。如果真的有精神障碍,那么就应当对他们进行医学鉴定,以确定是无行为能力的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并依法确定监护人。如果是无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或只承担有限法律责任。他们的民事权利必须要通过监护人来行使;他们本人也不能脱离监护人的监控,那么怎么可能成为老上访呢?如果他们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那么他们就有权上访,即使有的人理解能力,心理素质可能有不足之处,也不排除有个别没有发现的精神病患者,但是并不代表这些人99%以上有精神障碍方面的疾病。没有经过医学鉴定,凭什么说人家有精神障碍?老上访的原因,有心理方面的因素,但是和精神障碍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所以孙教授的理论自相矛盾,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心理上的问题和精神障碍属于两码事;精神障碍疾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人的行为能力应当通过司法鉴定认定,不能随意下结论;无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是不能成为上访人员的,这些应当是常识。做为国家卫生部专家委员又是北大司法鉴定室主任的孙教授,会不懂吗?如果真的不懂,大家哈哈一笑倒也罢了。如果明明知道,还要这样说,那么居心何在呢?

最后要声明一下,在下所说,是不负责任的。因为在下既非专家又不是教授,所以说了不算。但是真理只有一个,而谁掌握了真理,恐怕不能光看头衔。谁对谁错,相信自有公论。希望列位看官看了个帖子,心态放平和一点,不要触动了神经,引起精神障碍,在下担待不起也。

 

20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