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一棵树:以生命的名义


  种一棵树:以生命的名义

  本报评论员 刘长杰

  

  尽管3月12日是中国的植树节,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差异较大,各地适合植树的时间实际上大不相同,因此,许多省市规定了自己的植树日、植树周、植树月。对于地处东北的辽宁省来说,直到清明时节,各地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才会在逐渐融化的黑土地上陆续展开。

  事实上,北方诸省选在清明时节集中植树,既有气候原因,又有历史传承。

  清明节是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是传统“八节”之一。清明一到,气温升高,雨水增多,大地呈现春和景明之象。这一时节万物“吐故纳新”,无论是大自然中的植被,还是与自然共处的人体,都在此时换去冬天的污浊,迎来春天的气息,因此清明天然成为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自古就有“清明前后,种瓜点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

  1915年,在孙中山先生的倡议下,政府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指定地点,选择树种,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如期参加,举行植树节典礼并从事植树。1928年,清明植树节改为3月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纪念日)。此后,考虑到北方地区3月初寒气未消,还不适于栽树,特规定植树式仍于3月12日举行外,造林宣传运动周延至清明节施行之。1979年,中央人民政府正式确定每年3月12日为我国植树节。

  “植树节”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以宣传森林效益,动员群众参加义务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通过这种活动,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感情,提高人们对森林功用的认识,促进国土绿化,达到爱林护林和扩大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2009年中国植树节的主题是: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这一带有鲜明的城市生态理念,强调城市居民与绿色森林和谐共生的主题,恰好与沈阳这座“国家森林城市”一贯以来追求“森林半入城”、“要让森林走进人民的城市,更要让森林走进人民的心中”的城市规划建设指导思想相吻合。

  4月5日上午,中共和国家领导人一行前往北京永定河森林公园,同首都官员、民众和少先队员代表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植树过程中,胡锦涛表示,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不断扩大国土绿化面积,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这是一个由国家层面释放的积极信号。

  在中国,自古以来有识之士都十分重视植树,他们往往把“树木”与“树人”相提并论。大凡文人,都爱好植树,每到一处,都要带头植树,美化环境,造福子孙后代,被人们誉为佳话。

  在欧洲,一个成功的男人一生必须完成的三件事:写一本书,盖一座房子,种一棵树。后来,又有人将此演绎为一个成功的男人一生必须完成的四件事:盖一座房子,种一棵树,养一个孩子,写一本书。

  作为一个城市居民,面对新一年的植树节,你准备好了吗?

  如果你以前没有郑重其事地为自己种上一棵树,那么请你立即去找一棵健壮的树苗,它无需名贵,但必须要有顽强的生命力。因为你是一个人,你应该遵照古老的方式,为自己种下一株乔木,让你的凌云壮志随着树长,相信总会有一天,你和你的幸运树会一起长成栋梁之材。

  植树节到了,让我们都去种一颗属于自己的树,并以生命的名义。

  ***注:此为20090407时代商报头版三经论坛评论原文,发表时有删改。